丰城电厂1124事故调查报告深度解读.ppt

丰城电厂1124事故调查报告深度解读.ppt

  1. 1、本文档共6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2016年11月23日下午,施工单位项目部试验员在进行7号冷却塔第50节模板拆除前的试块强度送检时,发现第50节、51节筒壁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完全凝固无法脱模,于是试验员将2块烟囱工程的试块取出送到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强度检测。经检测,烟囱试块强度值不到1MPa。试验员将上述情况电话报告给工程部部长宋永壮,至事故发生时,宋永壮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压缩文字内容,20号字体 9、未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合理评估7号冷却塔工期缩短的可行性、安全性并提出相应措施要求。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建立登记、运行管理档案;  (二)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三)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四)定期检查安全状况;  (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10、对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不重视,项目部自成立至事故发生,未组织开展过项目全员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建立登记、运行管理档案;  (二)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三)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四)定期检查安全状况;  (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11、公司及项目部部分人员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委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应当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九)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 12、工程部、质量安环部相关人员没有冷却塔施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不具备满足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对相关业务要求不了解,对施工现场隐患整改情况不掌握。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新进从业人员;  (二)离岗半年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 (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 对项目监理部监督管理不力。 2.对拆模工序等风险控制点失管失控。 3.现场监理工作严重失职。 逮捕3人 1.党内警告处分1人: 王中堂,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 2.诫勉谈话2人: 曾曦,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赵宏,安全质量环保部总经理 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任、监理部土建监理师等。 3. 行政处罚 降低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10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人员罚款。 1.逮捕3人。 上海施耐迪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上级公司 项目法定建设单位: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文档评论(0)

扎西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