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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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 参考条件 一、核查机构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以及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 办公条件。 T B 店 :小 3.应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及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以确保其 泽 智 库 有能力在获准的专业领域内开展核查工作;应确保符合核查员要 求的专职人员至少10名;所申请的每个专业领域至少有2名核 查员。 4.应具备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并具有应对风 险的能力,确保对其核查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能够采取合理、有 效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核查机构应具备开展 核查活动所需的稳定财务收入并建立相应的风险基金或保险(风 险基金或保额均应与业务规模相适应)。 (二)核查业绩和经验 核查机构应在温室气体核查领域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 1 - - 应为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 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 与核证机构,或在碳交易试点省市备案的碳排放核查机构,或在 省市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备案的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 告第三方核查机构、节能量审计机构,且近3年在国内完成的 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核查、各 省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ISO14064 企业温 室气体核查等领域项目总计不少于20个。 对于无上述审定或核证经历的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清 单编制、碳排放报告核算和核查等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内独立完成 T B 店 至少1个国家级或3个省级研究课题;或经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 :小 泽 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合格。智 (三)内部管理制度 库 核查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核查业务的有关 活动与决定,包括: 1.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并明确管理层和核查人员的任务、职 责和权限; 2.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负责核查事务的负责人; 3.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核查活动管理、 文件和记录管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保密管理、不符合及 纠正措施处理以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相关制度; 4.有严格的公正性管理制度,确保其不参与核查服务存在利 2 - - 益冲突的活动,确保其高级管理人员及实施核查的人员不参与任 何可能影响其客观独立判断的活动; 5.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从事核 查活动时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并通过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四)利益冲突 核查机构与从事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公司不能存在资产和 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核查机构没有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的活动,如代 重点排放单位管理配额交易账户、通过交易机构开展配额和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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