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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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 号(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层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对比表中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 中 证 网 ( )、 中 国 证 券 网 ()、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矿冶总院”)承诺:除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让所持公司200万股份以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股票 首次发行并上市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 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公司其他法人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 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资本”)、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伟业”)、韩国 AMTech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 AMT”)和自然人股股东白厚善、王晓明、陈彦彬、刘颖、谢国忠、张慧清、严俊 玺、刘亚飞、彭丽冰、张淑琴、王芳、张立诚、郑瑛、罗忠义、张明祥、郑宝臣、 周峰、王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白厚善、王晓明、陈彦彬、谢国 忠、张慧清、刘亚飞、严俊玺、张明祥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中 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当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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