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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易制毒两用物项证政策解读 申报的资质要求 办理流程一览 具体办证介绍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 其他相关行政法规 海关监管要求 混合化工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税号并不涉证,为什么要办2证? 混合化工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税号并不涉证,为什么要办2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关于填报含易制毒化学品混合物进出口许可证事项的说明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23号公告,含甲笨、丙酮、丁酮、硫酸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物项的且物项总含量超过40%的,需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为规范许可证填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混合物中物项比例不同时,以混合物中所含上述易制毒化学品比例最高的一项作为商品名称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混合物中物项比例相同时,可以其中任一易制毒化学品作为商品名称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同时,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时,在商品名称栏目填写“××物项”,在商品编号栏目填写××物项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在规格型号栏目填写所含各项易制毒化学品品名及含量的简称。如“含甲苯20%丙酮30%丁酮20%硫酸10%的混合物” 申报时,商品名称栏目填写“丙酮”,海关商品编号栏目填写:“2914110000”,规格型号栏目填写“丙30甲20丁20硫10”。 办理海关报关手续时,应按照货物实际商品名称及相应海关商品编号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申报的资质要求 申报的资质要求 申报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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