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CB 4270-2013.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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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件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各企业的重大件吊装作业。 本标准参照《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CB 4270-2013编写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重大件 重大件的范围一般由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及起重设备情况确定, 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吊物 a) 重量超过起重机额定起吊能力90 %; b)经济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c)使用起重机联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其中有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70 %; d)使用三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 2.2 船体吊环 为在吊装作业中起连接吊索具作用而设置在船体分段等构件上的金属结构吊环。 3 一般要求 重大件吊装作业除应满足CB 3660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第5章第7章的要求。 4 管理职责 4.1 设计部门 设计部门负责编制重大件吊装施工工艺、方案并将图纸和文件提前下发到相关部门。 4.2 生产管理部门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件吊装的方案实施、落实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 4.3 质量管理部门 4.3.1 对重大件吊装用船体吊环和加强材的安装位置、数量和规格进行检验。 4.3.2 对重大件吊装用船体吊环和加强材的焊缝进行探伤检验。 4.4 设备管理部门 在重大件吊装前,对起重机电气、机械、制动、限位系统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并在吊装过程中派专人在现场,以便及时解决吊装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设备问题。 4.5 吊装作业部门 4.5.1 严格执行设计部门制定的重大件吊装施工工艺和方案。应在吊装前检查吊索具、卸扣等起重吊运工具。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布置。 4.5.2 吊装作业部门负责《重大件船体吊环装焊检验记录表》参见附录A、《重大件吊装检查确认表》参见附录B、《重大件吊装设备检查确认表》附录C、《重大件吊装令》参见附录D的管理。 4.6 安全管理部门 对重大件吊装现场环境、警戒设置、天气、水域状况以及确认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吊装作,业部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 重大件吊装作业人员要求 重大件吊装起重指挥人员应为起重高级工或本单位指定的起重指挥专业人员。 6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6.1 一般要求 联吊或抬吊时,各台起重机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 %使用,或者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现场审批。 6.2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确认要求 6.2.1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确认流程如下 a) 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吊装计划; b) 设计部门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并向吊装作业部门技术交底; c) 船体吊环制造部门、安装部门按照设计部门图纸进行施工,对完成的船体吊环进行三级检验,确保无误,做好记录。 d) 质量管理部门按照设计部门的要求对船体吊环的安装位置、数量和规格进行检验,对重大件吊装,用船体吊环和加强材的焊缝进行探伤检验并签字认可; e) 吊装作业部门在吊装前应对船体吊环进行最后的检查确认; f) 吊装作业部门根据吊装计划和吊装施工方案做好吊装作业准备,明确吊装作业主指挥起重作业,人员检查吊索具对吊物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g) 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均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吊索具、吊物、起重设备等处于安全状态,确保吊装施工方案及各类安全措施的落实; h)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各检查环节的执行情况; i) 吊物正式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试吊时的提升高度不应超过200 mm试吊时间不少于3 min确认起重机、吊物、船体吊环、吊索具等均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j) 吊装到位后,准备松钩前,负责装配定位的装配班组长及以上级别的负责人应对松钩前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并报起重主指挥后,方可松钩。 6.2.2 设计部门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注重大件的重量、外形尺寸、吊点、船体吊环规格和数量、船体吊环安装位置、加强材及安装标准; b) 明确吊运的地点和路线,确保吊运路线均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内; c) 计算各船体吊环的受力、各起重机受力、标注各起重机规格和作业中的额定起重能力,比较额定起重能力与各起重机经计算的最大受力; d) 其他影响安全因素的控制措施。 6.2.3 船体吊环制造部门对制造完成的船体吊环进行自检,互检及专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交付使用。 6.2.4 船体吊环安装部门领用船体吊环后,由装配工按照图纸装配后向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焊前报检,检验合格后进行焊接施工,焊接作业完毕后,由电焊工自检,组长检查后,向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报检,检验合格后,在《重大件船体吊环装焊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送吊装作业部门。 6.2.5 吊装作业部门在吊装前对船体吊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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