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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
作者:梁启超
序列
一、书全仿西人传记之体,载述李鸿章一生行事,而加以论断,使后之读者,知其为人。
一、中国旧文体,凡记载一人事迹者,或以传,或以年谱,或以行状,类皆记事,不下
论赞,其有之则附于篇末耳。然夹叙夹议,其例实创自太史公,史记:《伯夷列传》《屈原列
传》《货殖列传》等篇皆是也。后人短于史识,不敢学之耳。著者不敏,窃附斯义。
一、四十年来,中国大事,几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系。故为李鸿章作传,不可不以作近
世史之笔力行之。著者于时局稍有所见,不敢隐讳,意不在古人,在来者也。恨时日太促,
行箧中无一书可供考证,其中记述误谬之处,知所不免。补而正之,愿以异日。
一、平吴之役,载湘军事迹颇多,似涉枝蔓;但淮军与湘军,其关系极繁杂;不如此不
足以见当时之形势,读者谅之。
一、中东和约,中俄密约,义和团和约,皆载其全文。因李鸿章事迹之原因结果,与此
等公文关系者甚多,故不辞拖沓,尽录入之。
一、合肥之负谤于中国甚矣。著者与彼,于政治上为公敌,其私交亦泛泛不深,必非有
心为之作冤词也。故书中多为解免之言,颇有与俗论异同者,盖作史必当以公平之心行之。
不然,何取乎祸梨枣也!英名相格林威尔尝呵某画工曰 Paintme as I am 言,勿失吾真相也。
吾著此书,自信不至为格林威尔所呵。合肥有知,必当微笑于地下曰:孺子知我。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既望 著者自记
第一章 绪 论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
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
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
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
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
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
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
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李之历聘欧洲也,至德见前宰相
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满廷意见,与己不合,群掣其肘,于
此而欲行厥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应之曰:“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鸿
章曰:“譬有人于此,其君无论何人之言皆听之,居枢要侍近习者,常假威福,挟持大局。
若处此者当如之何?”俾斯麦良久曰:“苟为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
与妇人孺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注:此语据西报译出,寻常华文所登于星轺日记者,因有
所忌讳不敢译录也。)李默然云。呜呼!吾观于此,而知李鸿章胸中块垒,牢骚郁抑,有非
旁观人所能喻者。吾之所以责李者在此,吾之所以恕李者亦在此。
自李鸿章之名出现于世界以来,五洲万国人士,几于见有李鸿章,不见有中国。一言蔽
之,则以李鸿章为中国独一无二之代表人也。夫以甲国人而论乙国事,其必不能得其真相,
固无待言,然要之李鸿章为中国近四十年第一流紧要人物。读中国近世史者,势不得不曰李
鸿章,而读李鸿章传者,亦势不得不手中国近世史,此有识者所同认也。故吾今此书,虽名
之为“同光以来大事记”可也。
不宁惟是。凡一国今日之现象,必与其国前此之历史相应,故前史者现象之原因,而现
象者前史之结果也。夫以李鸿章与今日之中国,其关系既如此其深厚,则欲论李鸿章之人物,
势不可不以如炬之目,观察夫中国数千年来政权变迁之大势,民族消长之暗潮,与夫现时中
外交涉之隐情,而求得李鸿章一身在中国之位置。孟子曰:知人论世,世固不易论。人亦岂
易知耶?
今中国俗论家,往往以平发平捻为李鸿章功,以数次和议为李鸿章罪。吾以为此功罪两
失其当者也。昔俾斯麦又尝语李曰:“我欧人以能敌异种者为功。自残同种以保一姓,欧人
所不贵也。”夫平发平捻者,是兄与弟阋墙,而盐弟之脑也此而可功,则为兄弟者其惧矣。
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
当夫乙未二三月庚子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
李乎?以此为非,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故吾所论李鸿章有功罪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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