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国家企业所得税制度差异对中国OFDI影响的实证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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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我国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一新发展格局中,国际循环的畅通对于国内大循环主体作用的发挥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2020年11月15日,我国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该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众多内容,不仅有助于推进相关国家间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更有利于促进我国新发展格局中国际循环的畅通。但是,该协定并未涉及影响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国国内税制的差异问题。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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