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标编制说明.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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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 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工作简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油、油泥、废乳化液,海上航运产生的船舶油污水也逐渐增多。由于废油中含有较多杂质而无法重新使用被列为危险废物,且废油产生源头复杂、行业内工艺技术存在差异,导致资源再生产品成分含量不均,杂质不宜控制,目前国家尚无利用废油重新生产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因缺乏标准而导致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档次参差不齐、生产过程管理无序,从而影响产品质量。 因此制定该标准存在较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标准的制订能够统一和规范原料与产品的组分等指标和参数,使交易更加透明,买卖双方可依据标准签订合同,从而减少了买卖双方交易不明确性和交易风险,最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二、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利用,便于环保管理部门的管理,有利于疏通废液资源化利用的完整通道,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同时实现可观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2019年1月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局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团体标准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相互支撑。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l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T/CAS l.1-2017《团体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指南》及《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的制订按规定的通用程序: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进行。 2022年3月,经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发起,由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标准进行编制。2022年4月,起草单位依次完成了资料收集和检索,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就不同产品质量指标的试验方法分别进行了试验验证工作,起草了《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体标准及编制说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由行业主管领导、专家与企业代表参加的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会。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本标准由宁波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憬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主的起草小组共同起草。 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起草遵循规范性、科学性、适用性、先进性原则。促进行业实现废油资源化、生产工艺现代化、产品环保无害化、市场竞争规范化。 (1)规范性原则 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l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T/CAS l.1-2017《团体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指南》及《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写。 (2)科学性原则 根据企业实际制订标准原则,确保标准能够代表行业发展的水平、标准的可行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要求。 (3)适用性原则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主要起草人员现场考察了主要骨干企业,并与企业座谈,了解了企业的废油收集、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市场销售等情况,多次多方征求意见、交换观点及采纳建议、反复修改,使标准更好地适应企业的现状实际与未来发展。 (4)先进性原则 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资料、科研论文,考察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确保本标准在国内的先进性。 4. 标准确定的主要内容 4.1 关于原料废油的收集范围与要求 产品原料收集范围为废矿物油及废油泥、烃/水混合物、含油污水等废油,限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本)》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内。 4.2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标准参考《通用润滑油基础油》(QSY 44-2009)和《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标:T/CRRA 0901-2018)规定基础油黏度牌号按照赛氏通用黏度划分,其数值为某黏度牌号基础油运动粘度所对应的赛氏通用粘度整数的近似值。再生润滑油基础油以40℃运动黏度划分为R-75SN、R-100SN、R-150SN、R-200SN、R-250SN、R-350SN。 4.3 本标准产品的生产工艺要求 本标准反对落后工艺、资源浪费与二次污染,提倡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规范、环保设施健全、安全防控到位的生产工艺。本标准只规定了精制基础油技术要求,工艺需经过分离、闪蒸、蒸馏精馏、溶剂精制等工序生产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4.4 本标准再生产品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结合《通用润滑油基础油》(QSY 44-2009)和《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标:T/CRRA 0901-2018),对其用途进行分类规定各项指标要求,同时明确使用去向为工业用,不得用于民用或商用。 技术要求规定了运动黏度(40℃)、色度、黏度指数、闪点、倾点、酸值等,重点对照《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团标:T/CRRA 0901-2018)中数值,结合企业的产品的检测报告,不低于团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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