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编号:FS-ZC-04019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合作社法人变更章程范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1 页/共 13 页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编号:FS-ZC-04019
合作社法人变更章程范例
Example of chang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corporation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合作社法人变更章程范文在下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欢迎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联合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合社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所组成,按照本联合社章程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本联合社名称:合作社联合社。
2 页/共 13 页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编号:FS-ZC-04019
本联合社住所:。
第三条本联合社业务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
为准)
第二章成员及出资
第四条本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元人民币;
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
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
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可以自由转让。
成员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所占比例、出资时间
如下:
出 资 额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x7f/x7f/x7f/x7f/x7f/x7f/x7f/x7f,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
元,以实物方式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本联合社为每个成员设立独立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
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联合社
3 页/共 13 页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编号:FS-ZC-04019
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联合社成员以其独立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
份额为限对本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经工商登记,并获得台州市级以上示范性(规范化)
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为本联合社的发起成员,发
起成员必须有 5 家以上,其他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农民专业
合作社,能够利用并接受本联合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
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联合
社成员。
第六条本联合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联合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联合社盈
余;
(四)查阅本联合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
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联合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4 页/共 13 页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编号:FS-ZC-04019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联合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联合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联合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
理事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联合社各项业务活动,按照本联合社统
一安排开展生产经营;
(三)维护本联合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联
合社成员共有财产;
(四)按照章程规定向本联合社出资,承担本联合社的亏
损;
(五)成员大会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组织破产、解散的;
(四)被本联合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结束的 3 个月前
5 页/共 13 页
企业管理章程系列 编号:FS-ZC-04019
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年度结束后办理退社手续。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3 个月内,退还
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联合社经
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
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联合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分配。
第十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
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联合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联合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
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
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联合社作出相应赔
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