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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建设自查总结
自 2006 年 10 月,我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
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以来,我们牢牢抓住这一
有利契机,在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
和大力支持下,把建设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作为卫生工
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力度,
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使我县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
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目前,已形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
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服
务网络,使中医对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
生命健康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具体说,我们主要做了以
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工
作任务,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层层建立组织机构, 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
县提供组织保证。 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 卫生局、
财政局、人事局、发改委等到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
江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在县
卫生局,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职责和责任。卫生局组建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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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国农村中医工
作先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卫生局专门成立中医股,抽
调专人负责中医及创建工作。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成立
了相应机构。 2007 年以来,围绕创建工作,县中医工作领导
小组多次召开了会议,认真总结了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由县卫生局负责督办落实;
二是统筹规划, 把中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
济发展规划。 为加快中医事业发展,县、乡政府在制定南江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时,把中医工作纳入其中 ,
并将发展中医事业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各级政府目
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先后出台了 《县中医药事业 “十一五”
发展规划》 、《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实施方案》 、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
件 , 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要求 ;
三是统一认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县政府先后召开了
“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各医疗卫
生机构有关领导、中医管理科科长、创建办工作人员、乡镇
政府负责卫生工作负责人等参加的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
动员大会及具体工作培训会,对各部门所承担的责任、任务
做了具体部署,县政府、卫生局分别与乡镇政府和医疗机构
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从而确保创建工作
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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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引导扶持到位,促进中医事业发展。 县政府相继制
定了一系列向中医倾斜的优惠政策: 《中共 县委、 县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9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
知》 ( 委办发 [2008]57 号)中规定,中医药的报费比例为
80%,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 2010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工作意见的通知》 ( 委办 [200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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