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docxVIP

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docx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如今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上至国家领导,下至普通百姓都密切关注的问题,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化学火锅,这些出现在日常生活事件已经引发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我国在这方面也出现了相应的立法。 一、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 2021年12月,全国人大首次审议从《食品卫 生法》修改而来的《食品安全法(草案)》;2021年4 月,《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2021年8月,全国人大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 行了第二次审议,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第一大 法的正式颁布已指日可待。 在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自2021年4月建立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监管 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开始走向专业化、系统化。 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立“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202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 食品生产监管司,专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 质量监督和日常安全卫生监管。2021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卫生部管理。 2021年3月以后。卫生部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 故;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则改 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在地方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国家也做了安排和调整。2021年后,我国绝大多数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始了由药品监督局到食品药品监督 局的转变。一般设置一到两个处室负责食品安全 的协调和监察,统领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资料显示,目前全国31个省(不含台湾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29个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有北京市、辽宁省仍坚持了原有的药品监督管理局体系,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负责。 根据2021年8月底开始二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 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层面存在的不足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制度存在以下不足:(1)在监管理念上,我国食品安全法只是强调了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的主导性,忽视了监管对象的主动性和参与 性。(2)对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缺乏明确规定。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是为了避免监管主体职权的消极冲突和积极冲突。(3)在监管职责的设置上,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缺乏专门针对监管职责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需要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个监管部门在每一监管环节的作用并总体形成监管的合力做出回应。(4)在监管手段的设置上过于宏观,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措施应当具体并有针对性。 (二)、国家层面食品安全管理缺失部分职能 国务院文件中对于“全国统一领导”的科学含义没有明确界定,谁来统一领导、如何统一领导、统一领导哪些内容,均处于未确定状态。我国目前法律与行政法规中,也尚未明确规定国家一级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关于国家一级食品安全管理职能,2021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规定,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在国家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在国家全监管的信息收集与分析、食品安全综合计划、决策 与领导等管理职能不完整或者分别被不同部门管辖的情 形下,中央政府无法把控食品安全的总体局面,无法 确定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目标,从而导致食品安全政策 缺乏稳定性与一致性,食品安全监管内容与对象的残缺 不全,也使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缺乏整体性思维,缺乏宏观布局及有效得力的政策。 (三)、跨地域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存在缺失现代经济是流通经济 一个很小的地域食品安全问 题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往往会演化为全国或世界性的食品 安全问题。如“苏丹红事件”中,只有四五个员工,两三间简陋的平房以及破旧不堪机器的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在其产品中非法添加含“苏丹红一号”的工业染料,通过现代流通系统,

文档评论(0)

软件开发 + 关注
官方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深圳鼎云文化有限公司
IP属地广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G24KH9F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