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资料:01第一章 民法概述.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民法概念界定的前提及私法的界定 (一)民法概念的界定前提 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类,即公法和私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长期存在争议。 我们认为:公法调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私法调整私人关系和私人利益。 民法是私法的最基本法之一,或者说,私法主要说的是民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对民法概念进行界定的前提。 (二)私法的界定 私法是调整私人关系和私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私法包括民法、商法。 可以从以下方面把握私法: 私法以私权为主要内容,私权以私人利益为其核心内容,私权主要包括民事权利和商事权利。 私法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机会平等而非结果平等)。 私法实行自治性,即实行私法自治原则或者意思自治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自己做的决定自己承担责任)。 私法规范中含有大量任意性规范(如:合同法规范)。 私法责任的补偿性、可协商性、可免责性(公法责任惩罚性、不可协商性、不可免责性) 二、民法的经济基础 民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为了适应调整商品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部门法。商品经济是民法的经济基础。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密切,是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确立了商品交换双方的平等地位,为商品交换的进行提出了前提条件。 民法规定了商品交换客体的条件和类型,如:商品交换客体条件:有用性、可支配性、合法性等。 民法提供了商品交换的具体规则,如买卖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商品交付的时间、地点的确定,商品质量的验收等。 民法提供了商品交易的安全保障制度,如担保制度、不安抗辩制度等等。 民法提供了商品交易中发生纠纷的解决规则,如合同协议、解除、违约责任等。 但也不是说,民法只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即民法不限于调整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也同时调整私人间的人身关系。 三、民法概念的界定 民法定义的概括:民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 实质民法:即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判例法和习惯法。 形式民法:即民法典,是指按照一定的体例编纂的将民法各项具体制度集中予以规定的,以法典形式体现的民事法律文件,如民法典。形式民法是实现民法体系的标志和要求。 形式民法存在于法典化国家,并且只是近代立法的产物。实质民法在各国各时期都存在。 我国现存在实质民法,但尚未制定民法典,故不存在形式民法。我国正在进行民法典的制定。 四、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及特点 民法的调整对象,简而言之即是民事关系。 民事关系是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平等性的私的社会关系。 其特点在于: 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 该种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性法律地位 内容主要涉及私人利益 (二)民事关系的类型 其一,平等性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即具有经济内容或者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 财产关系内容广泛,民法只调整平等性财产关系,该种财产关系的特点在于: 该种关系中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能够与主体人自相分离 大多具有等价有偿的特点(夫妻财产不具有等价有偿性) 民法调整的平等性财产关系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财产所有关系(形成财产所有权制度)【静态财产关系】 第二,财产流转关系(形成债权制度,合同制度),即因财产交换或转移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第三,财产继承关系(财产继承制度),即继承死者遗产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动态财产关系】 其二,平等性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即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可具有直接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的平等性人身关系,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人格关系,即民事主体基于一定的人格利益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如: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 二、身份关系,即民事主体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如:夫妻关系) 特点: 基于特定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 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不可分离 以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为内容,不具有直接财产和利益内容 其三,平等性的综合社会关系(有争议) 兼有平等性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婚姻家庭关系和知识产权。 从与财产的联系程度上,人身关系可分为以下两类: 与财产直接联系——著作人身关系 与财产间接联系——名誉关系 五、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私法(主要) 民法主要调整私人关系和私人利益,民法是一部私人生活的百科全书,它为私人生活提供了一套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则。 2、民法是(民事)权利法 其一,民法的根本任务是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 其二,民法充分贯彻民事权利本位原则,民事权利是民法的核心内容 其三,民法体系的构建以民事权利为逻辑起点的基石,民法的体系即民事权利体系 3、民法主要是实体法,但不以实体法为限 民法主要规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容,同时民法中也包括规定少量程序性内容(如宣告失踪、宣告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cxlwx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