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国家强迫检定计量用具目录 国家强迫检定计量用具目录 国家强迫检定计量用具目录 国家强迫检定计量用具目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检定管理方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拟订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用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 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项目, 凡用于贸易结算、 安全防备、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的, 均推行强迫检定。详细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 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 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游体量提:游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乳汁计; 优选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已撤消,依照文件: 对于将汽车里程表从《中华人民 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撤消的通知(国质检发〔 2002〕 386 号)。) 28、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29、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0、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1、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录电度表; 32、丈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3、绝缘电阻、接地电阻丈量仪:绝缘电阻丈量仪、接地电阻丈量仪; 34、场强计:场强计; 35、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6、照耀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耀量计、医用辐射源; 37、电离辐射防备仪:射线监测仪、照耀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8、活度计:活度计; 39、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0、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1、声级计:声级计; 42、听力计:听力计; 43、有害气体剖析仪: CO剖析仪、 CO2剖析仪、 SO2剖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4、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均衡剖析仪; 45、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6、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7、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8、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 度计、原子汲取分光光度计; 49、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0、烟尘、粉尘丈量仪:烟尘丈量仪、粉尘丈量仪; 优选 51、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剖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2、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3、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4、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55、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新增,依照文件: 对于调整《中华人民 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 1999〕 15 号) ) 56、棉花水份丈量仪:棉花水份丈量仪; (新增,依照文件: 对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 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 1999〕 15 号) ) 57、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新增,依照文件: 对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 制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 1999〕 15 号)) 58、微波辐射与泄露丈量仪: 微波辐射与泄露丈量仪。 (新增, 依照文件: 对于调整 《中 华人民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 1999〕 15 号)) 59、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新增,依照文件: 对于将汽车里程表从《中华人民共 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撤消的通知(国质检发〔 2002〕 386 号)) 60、热能表:热能表。(新增,依照文件: 对于将汽车里程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迫 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目录》撤消的通知(国质检发〔 2002〕 386 号))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依据本目录,联合当地域的实质状况,确立详细实行的项目。 四、本目录由国务

文档评论(0)

135****949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