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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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施工用电概况 2. 编制依据 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2.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7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2.8 本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及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3.1 流程图 审核临时用电 审核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工程验收 (包括:外电防护、配电开关箱、现场照明、用电管理、设备) 定期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定期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 下整改通知书 复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整改结果 4.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4.1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目标为: 监督施工单位排除用电安全隐患,杜绝电气火灾及触电人身伤亡事故。 4.2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2.1、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实施 (1)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W及以上者,应绘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凡不足以上台数及总容量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和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定期检(复)查表; 5)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米—15米)。 (6):跨越机动车道的架空线路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旋转臂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都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4.2.2、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 保护线,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不得设开关和熔断器。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 (5)手提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包含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胶皮电缆内,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所用插头上应具备专用保护接零(接地)触头。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好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4.2.3、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 (3)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开关间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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