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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压地基工程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的处理。
2、引用标准:
本工程工艺标准引用下列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条款。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工艺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4-2002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BJ08-40-94 上海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1999 (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T8-9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GB50290-98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GJ104-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技术规程
GB/T50123-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45-90 土的分类标准
GB/T5026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JGJ89-92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CECS55:93 孔隙水压力测试规程
CECS54:93 袖珍贯入仪试验规程
CJ/T3073-1998 土壤固化剂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
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引用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术语、定义及以下定义。
3.2预压地基: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的后期沉降和提高承载力。按照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超载预压、真空预压、真空预压和堆载联合作用、降水预压五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4、施工准备
4.1施工方案确认
4.1.1预压地基的工作原理
堆载预压法:
天然地基土体渗透性较小时,为了缩短土体排水固结排水距离,加速土体固结,在地基中设置竖向排水通道。常用形式有普通砂井、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等。堆载预压法适用于软粘土、粉土、杂填土、冲填土、泥炭土地基等。
超载预压法:
基本同(1),不同处是预压荷载大于建(构)筑物的实际荷载。超载预压不仅可减少建(构)筑物完工后的固结沉降,还可消除部分完工后次固结沉降。
真空预压法:
在饱和软粘土地基中设置竖向排水通道(砂井、塑料排水板等)和砂垫层,在其上覆盖不透气密封膜。通过埋设于砂垫层的抽水管进行长时间不断抽气和水,使砂垫层和砂井中造成负气压,使软粘土层排水固结。
真空预压与堆载联合作用法:
真空预压达不到要求的预压荷载时,可与堆载预压联合进行。
降低地下水位法:
通过降低地下水位,改变地基土受力状态,其效果如堆载预压,使地基土固结。适用于砂性土或透水性较好的软粘土层。
预压系统
排水
固结
法
排水系统
竖向排水井
普通砂井、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
水平排水层
砂垫层
加压系统
堆载法
真空法
降低地下水位法
联合法
4.1.2根据工程的地基处理要求,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1.3方案中应确定堆载数量和分级的数量,次数、范围、速率和预压时间。
4.1.4方案中应考虑到外来水流对地基处理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阻水措施。
4.1.5考虑冬期施工的影响。
4.1.6有地块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
4.1.7对地基处理的状态实施检测、检验提出要求。
4.1.8当软土的固化系数较小,土层较厚时,方案中应考虑设置排水通道,其长度及间距应通过试压确定。
4.1.9对主要以沉降控制的建筑,当地基经预压消除的变形量满足设计要求,且受压土层的平均固结度符合设计要求或达到80%以上时方可卸载。
4.1.10对主要以地基承载力或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建筑,在地基经预压增长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卸载。
4.1.11竖向排水体分普通砂井(直径不少于Φ200),袋装砂井(直径不小于Φ70),塑料排水带(宽度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3.5mm)。
4.1.12砂井的深度应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稳定和变形的要求确定。
4.1.12.1地基稳定性控制:砂井的深度宜超过潜在滑动面至少2m。
4.1.12.2以沉降控制:
(a)压缩土层较薄时:砂井宜贯穿压缩土层。
(b)压缩土层较深时:砂井的厚度根据限定时间内应消除的沉降量确定。
4.1.13砂井、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的间距设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经计算确定。
4.1.14预压处理地基必须在地表铺设排水砂垫层。砂垫层厚度宜大于0.5m,处于水下时宜大于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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