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政权村民自治的缺陷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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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政权村民自治的缺陷及对策 201100010039 范莹雪 摘要 村民自治,作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出现的重要的政治现象,其基本含义是指村民通过直接参与对所在村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期实现村庄社会各种因素的整合,使整个村庄安定和谐。但当今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体系随着农村社会的高速发展,也逐渐显示出诸多缺陷和弊端,或有在制度执行体系上的欠缺和缺陷,也有制度没时时紧扣社会发展导致陈旧落后的问题。那么,在了解了当今村民自治的缺陷后,便应从各方面去正确应对,顺应时代的发展,使村民自治发挥出更大的现实作用。 关键词 村民自治 现状 缺陷 对策 何为农村政权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作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出现的重要的政治现象,其基本含义是指村民通过直接参与对所在村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期实现村庄社会各种因素的整合,使整个村庄安定和谐。 村民自治在我国历史上很早就出现过,但现代的村民自治与历史的“村民自治”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古代及早期社会所谓的“村民自治”只不过是当时的国家控制管理农村社会,减少统治成本,对农民进行更大程度掠夺的手段罢了。而今日我国实行的村民自治的本质是在主权国家范围内的,以确认村民个人的民主权利为基础的乡村自治。 在村民自治的发展史上,从一开始,这的确是个别村庄的创造,经过实践的检验,便成为后来“自上而下”的,由国家权威性的全面推动而迅速推广开来的政权体制。而村民自治政权体制能迅速被推广开来也有其背在的原因,这便是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对村庄管理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这代表了,村民自治是国家主导下,以法制权威为基础的由国家授权进行的村民自治,以此可以看出,这种政权体制在体现了国家治理中分权而治的同时,又将乡村社会自治权转化为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从而为社会一切组织和个人提供一个“刚性”的行为尺度。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自己追求村庄治理的理想,在村庄这个熟人社会里,做出的一种大胆的探索,是几千年来缺乏民主的中国社会里,农民自己创造的的民主形式。也可以说,只有在中国的大背景下,才会迅速孕育并发展壮大这种政权体制。 当今村民自治的缺陷 但当今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体系随着农村社会的高速发展,也逐渐显示出诸多缺陷和弊端,或有在制度执行体系上的欠缺和缺陷,也有制度没时时紧扣社会发展导致陈旧落后的问题。那么接下来,就来详细谈一谈当今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体系中的缺陷和问题。 1、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问题。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一大特点就是村民与集体的联系十分紧密。从实践中便可以看出,在缺乏集体经济实力的地方,由于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资出力。因此,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基层组织便容易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失控状态,使村民自治制度效果大打折扣。 2、村民自治中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社会乡村政权的总格局。在法律的规定下即理想状态下,乡镇的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在最终归属和运作目的上是一致的,村民委员会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村民自治也有利于乡镇的行政管理。但在实际自治过程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主要表现为“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两种倾向。所谓“过度自治化”的倾向,是指村民自治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村自治组织擅自作出超出村自治范围的决定,或者随意增加村民的非法定义务,违法限制村民的自由权利;或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接受乡镇政府布置的国家各项任务。所谓“附属行政化”的倾向,是指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乡镇政府仍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委会的人事权,对经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随意调动、任免;或者对属于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两种倾向并不是全面大范围的爆发,但是已经在不少地区出现并且有着继续发展下去的趋势。这两种情况,多是在实际行政和自治过程中,忽略了法律的硬性规定,由不良自治习惯发展而成。 3、各地村民自治开展的不平衡问题。总体上说,村民自治实施10年来一直循序渐进的平稳推进,但是各地实际情况却仍然很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影响,从领导重视的程度到村民参与的程度,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次数到选举的规范化程度,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挥作用的程度到村民自治制度体系的完备程度,各方面都存在着差距,很不平衡。这是客观的,更是难免的。 4、村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主体意识不强。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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