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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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ppt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01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 02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相关规定 03 自由裁量 未编制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04 行政处罚 4.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 123 * 123 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次 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5.应急演练组织管理 共5条 三、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 123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检查依据 5.应急演练组织管理 * 123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01 违法行为 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02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03 自由裁量 第一次发现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04 5.应急演练组织管理 行政处罚 * 123 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是否将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并记录。 一线职工是否掌握本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的内容。 是否对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定期组织考核。 是否建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包含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与考核等内容。 (针对矿山企业)是否按期对有关负责人、救援管理人员、矿山救护队及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进行培训。 6.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共9条 三、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 123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款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检查依据 6.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 123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63号修改) 第四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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