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酒店无障碍的设计概况.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内酒店无障碍的设计概况

国内酒店无障碍的设计概况   摘要:酒店的运营成本与投资经营都与酒店设计息息相关,无障碍思想的介入,无疑使酒店的使用更为深入人心。酒店的装饰设计对以后的营运有着重要的关系,可以这样说,酒店业的发展是城市开发中的重要资源,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丰富城市景观、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然而一个好的酒店装饰设计在无形中为酒店带来更多利润。体现一个酒店的企业形象,在现实的装饰中酒店设计却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中国国内更为突出。   关键字:酒店、无障碍、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各城市酒店无障碍设计存在问题   自联合国组织从1974年提出的无障碍设计新主张以来,无障碍设计被广泛应用到各类设计当中,在强调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酒店设计等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考虑到无障碍设计的新理念。但是有一部分投资者,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忽视了酒店的规划与设计,导致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便。   总体来看,这些问题的典型表现有几大类:   一味的追求美观。有些酒店的外形过于绚烂夺目,但内部的使用就不再能满足要求,对于实用性的考虑很是欠缺。   手法单一。面貌千篇一律,而忽视了当地特色的体现,缺少空间的可识别性。忽视地域的历史背景。   以下简述几个城市的无障碍设计现状及其问题   (一)北京市酒店无障碍设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1、北京市无障碍设计现状   作为已经获得了2008年奥运会,以及残奥委会举办权的北京市,搞好无障碍工作,完成争办时提出的“人文奥运”的承诺,将有助于加快北京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因此,为落实2001年第114市长办公会的决定,根据《关于市无障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的意见》,以及为迎接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中国残联对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验收工作的需要,特编制《北京市市区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导则(讨论稿)》。   2、酒店无障碍设计设计存在的问题   大部分的酒店在衣柜处设置了,衣柜门与柜内灯具同时运作的手法,这种手法,很实用于顾客,但是,存有火灾隐患,是危险的;卫生间吊顶建议使用铝板或其他防水防锈的材料,这样,在设备进行维修时,不会变形;卫生间地面应设置防水石材板;马桶和淋浴,选用常用和易于操作的设备;穿衣镜不宜设置在门上,和会产生雾气的地方。介于现在电子产品的飞速发展,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充电使用,和电脑上网线路的布置也要考虑周全,插座的使用,也应考虑进去。      (二)南京市酒店无障碍设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1、南京市无障碍设计现状   城市道路方面,主城区的主干道已经基本完成无障碍设计,盲道铺设较为完全,但仍然存在断档现象,有些地块儿形式还不能符合规范要求,有待改善。市政设施方面,行人过街语音提示器以及触摸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均已投入使用。   2、酒店无障碍设计设计存在的问题    在珠江路上的华康商务饭店,进大门前有一个两级的台阶,旁边没有设立无障碍坡道,这样一来,乘坐轮椅的人进入饭店将非常困难。在饭店内,督查组同样发现了一个阶梯,残疾人的轮椅同样难以通过。饭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二星级饭店没有关于无障碍设施的规定,现在规定严格起来了,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坡道,准备在阶梯上用木板设置一个上坡的坡道,方便轮椅进出。   客房走道地面应选用易清理,抗滑性的地砖,踢脚线可适当坐高,大概在200cm高度左右,即防止使用中的无意损坏,也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了方便。并且在入口通道处,不应设置衣柜,酒柜、穿衣镜等,会阻碍行人的穿行,没有做到布局的合理性。   二、我国有关无障碍建设法律法规   1985年,在北京开始研究无障碍技术。1989年4月,我国的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了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技术上进行强制性的规定,使无障碍设计有理可循;1996年8月,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规定:“新建或改造城镇公共设施,居民区和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配套设施;”以上法规的规定,保证了我国众多的残疾人、老年人以“平等、参与、共享”为宗旨,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并保护其不受侵害[[   ]]。   2001年8月1日,将上述规范修订为《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实施,更好地位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1990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试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2003年7月,建设部批

文档评论(0)

189****768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