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纸-航天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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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纸-航天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航天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7]号)的要求,航天学院2018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于2017年9月全面展开。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高素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的推免工作。制定此次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的推免工作。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卫东 副组长:王海涛 于 敏 庞小燕 组 员: 都延丽 盛庆红 全荣辉 张汉清 秘 书: 鞠蓓蓓 刘 洁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负责本学院2018届本科学生推免工作的分配推免名额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和审批推免学生名单8届航天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22人,2016-2017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且本学年考核合格、成绩优异并给予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8人,另有学院面上推免名额事项说明如下: 2.推免名额中,除8名具有本硕连读资格 3.推免名额包括正式名额和候补名额。培优班,5名,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3名,空间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飞行器设计与工程()2名,中 4.未获得推免名额的其他优秀学生,可另申请“专长潜质”、“支教专项”推免。“专长潜质”、“支教专项”推免名额均单列,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不占学院22人的推免指标。鼓励在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积极申请“专长潜质”推免,为自身的特长发展寻求更好的空间;鼓励全校各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支教专项”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 5.“国防专项”、“师范专项”推免名额单列,根据接收单位需求,由相关学院组织专门评审。 6. 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研究生和直博生。我校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相近专业和理科申报工科专业的我校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即依据相关文件享受博士生待遇。“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7.“支教专项”推免生的只能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国防专项”推免生必须报考国防科技大学,“师范专项”推免生必须报考华东师范大学。 三、推荐条件 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规定》中第三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 所有学生均应届生通过全部应修必修课程 2. 2016-2017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生,学年考核须合格。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75分(含475分)不低于()成绩科创项目、发表学术论文。4.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5 四、工作程序 1. 推免工作于2017年9月全面展开,按照学院动员、公布推免细则、学生申请、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学院公示和学校评审、学校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 2. 学院制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细则,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将学校和学院的推免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至学生和导师,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咨询工作。 3. 学院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学院推荐”的10天。 4. 拟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应填写《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荐信息表》,附有关说明、证明(包括教授推荐信)等材料;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应填写《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学生推荐信息表》,附相关材料;因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填写《入伍立功学生推荐信息表》,附立功证明材料。所有推荐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一并提交校推免领导小组。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3天。 5. 拟推荐“国防专项”的学生,应填写《国防专项学生推荐信息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3天。 6. 拟推荐“师范专项”的学生,应填写《师范专项学生推荐信息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3天。 7. 校推免领导小组确定“专长潜质”、“支教专项”以及因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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