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解除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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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解除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

乙方:××××房地产咨询〔上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上海××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当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当。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必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当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乙方:××××房地产咨询〔上海〕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前期物业管理停车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停车协议

珠江御景嘉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征求看法稿〕退休的老大爷珠江御景嘉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珠光物业管理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珠江御景嘉园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是指住宅区交付使用之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年月日止。但期限未满,假设本物业整体全部交付使用后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入住一年以上时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然终止。本协议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区住宅与非住宅房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场地。

第二条乙方所购房屋基本状况房屋类型:一般住宅房屋型号:珠江御景嘉园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为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甲方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受益人为本住宅区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结合住宅区实际状况,制定住宅区物业管理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书面告知业主。

〔二〕建立健全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制止违反住宅区物业管理制度、《业主临时公约》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四〕制止住宅区违章搭建、损害共用设备设施、妨碍物业管理行为或其他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五〕可将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六〕依据与委托方约定的或住宅区所在地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房屋装饰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机动车辆停车管理费。

〔七〕依据住宅区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特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向委托服务的业主或使用人收取专项配套有偿服务项目服务费和特约服务项目服务费。

〔八〕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二〕履行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住宅区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利益。

〔三〕对住宅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修理、养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四〕接受住宅区业主的监督。

〔五〕编制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六〕每年至少一次向住宅区业主公布使用修理基金收支帐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七〕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住宅区业主和使用人,并与业主或使用人协商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好房屋装饰装修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公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必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住宅区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向住宅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修理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向住宅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专项配套有偿服务项目。

〔十一〕依法展开多种经营和有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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