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旅游饭店经营与管理法律制度 1.旅游饭店权利与义务.ppt

项目五 旅游饭店经营与管理法律制度 1.旅游饭店权利与义务.ppt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饭店经营与管理法律制度

任务一旅游饭店的权利与义务一、旅游饭店的概念及其立法情况二、旅游饭店的权利三、旅游饭店的义务

案例导入请思考:该饭店的说法合理吗?为什么?2019年1月4日,游客李先生前往江苏某大饭店洗桑拿浴,由于不方便,他要求饭店服务员代为保管自己的随身财物(3000余元现金、2000多元的债券及一些其他贵重物品)。可饭店服务员却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于是,李先生将这些财物放入上锁的更衣箱内。桑拿活动结束后,李先生却发现箱内的财物不见了,当即向饭店报案并要求其赔偿。饭店则认为,对于非住店客人丢失贵重物品的,饭店概不负责。为此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维权。

一、旅游饭店的概念及其立法情况旅游饭店是指以间(套)/夜为单位出租客房,为客人提供住宿、餐饮、商务、会议、娱乐等相应服务的住宿设施。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旅游饭店的经营。实践中,对旅游饭店的监管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主,包括《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中国饭店管理公司运营规范(试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也适用于我国旅游饭店。

二、旅游饭店的权利向旅客收取费用的权利饭店提供的服务一般都是有偿服务,因此,当饭店向旅客提供住宿及相关配套服务时,旅客有义务承担住宿费和法律允许或双方约定的服务费(如餐饮、洗衣、电话等的费用)。当旅客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时,饭店有权留置旅客的财物而从中抵偿。但是,旅客被留置的财物价值只能与旅客所欠缴的实际费用相等,同时,饭店的留置权在旅客付清所欠费用时终止。

二、旅游饭店的权利合理拒绝接待旅客的权利饭店在接待旅客的过程中,不得因旅客的种族、国籍、肤色、宗教信仰等原因对旅客加以歧视,甚至拒绝接待。但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饭店可以合理地拒绝接待旅客,或者终止与旅客的住宿合同。下列情形发生时饭店可以拒绝接待旅客:①无客房出租;②旅客的行为违反了饭店制定的合理规则;③旅客的自身状态不适合入住;④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⑤旅客从事赌博、卖淫、盗窃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⑥旅客无力或者拒绝支付饭店费用;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旅游饭店的权利制止旅客在饭店内不良行为的权利对于旅客在饭店内从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以及给其他大多数旅客带来不良感受的行为,饭店有权加以制止,但是制止的方式不宜粗暴,不得使旅客受到不必要的强制或屈辱。对于旅客在饭店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饭店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应当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

二、旅游饭店的权利要求旅客遵守饭店规则的权利饭店有权要求旅客正确使用饭店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爱护饭店的公共财物,遵守饭店的作息时间;登记时有权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明等。

二、旅游饭店的权利要求旅客赔偿合理损失的权利根据我国的法律,客人无论是过失或故意损坏饭店的物品,都应当承担其赔偿责任。如果客人损坏了客房内的物品,影响了该客房的出租,饭店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其损失。但是,饭店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恢复该客房的作用状态,否则,饭店无权要求客人承担扩大的损失。

三、旅游饭店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义务饭店和旅客的住宿合同一旦成立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以及其他服务;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旅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旅游法》第75条规定,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该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三、旅游饭店的义务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饭店应当把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预防损害旅客人身安全的各类事故的发生。在饭店经营中,有多种因素可能影响旅客的人身安全。例如,设备故障、火灾、食物中毒、第三人在饭店内实施侵权行为等。顾客用餐被打伤,饭店被判赔

三、旅游饭店的义务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1198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

文档评论(0)

一笑倾洁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PPT课件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