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事项分类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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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事项分类一览表

税收优惠类别

税收优惠项目

需附报材料

政策依据

管理方式

一、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

国债投资明细表;

应收利息科目明细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2条

事后备案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投资协议;

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据;

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

事后备案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机构的证书或文件;

设立非营利性组织章程、协议;

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七个条件进行的专项说明;

上年度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说明;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

事后备案

非营利组织收入

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

非营利组织章程;

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投入人对投入财产无权享有的

申明;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情况;

财产及孳息的分配使用情况;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所得

税法》第2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85条

事前备案

税收优惠类别

税收优惠项目

需附报材料

政策依据

管理方式

二、

所得减免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经营场地证明、林业产权证或相关经营证明;

项目所得核算情况说明;

与农户、各级(县、乡、村)农业专业服务机构签定的农业服务合同;

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项目的生产工艺说明;

上年度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说明;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财税

〔2008〕149号

事前备案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从事《目录》范围项目投资的居民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如下材料后,方可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

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89条;财税〔2008〕46号;财税〔2008〕116号;财税〔2009〕80号

事前备案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有权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批准件;

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企业经营该项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复印件;

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优惠期转让的);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89条

(项目的具体条件、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公布)

事前备案

税收优惠类别

税收优惠项目

需附报材料

政策依据

管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 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 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国税函[2009]212号

事前备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10%)

相关业务合同、协议;

售付汇凭证;

非居民企业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103条;财税〔2008〕130号

事前备案

三、

小型微利企业

(20%税率)

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企业所得税当期或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企业当期或上一年度支付全部职工工资表;

《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认定表》;

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小型微利企业,需提供连续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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