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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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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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协议

甲方(发包人):xxxx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为了统一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办法,提供准确的预(结)算编审依据,减少工作中的反复,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提出如下规定:

一、工程施工图预算转包干

1、施工图预算转包干程序及时限要求

1.1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应按招标人要求分别将各专业的预算转包干总价资料提交至招标人。

1.2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预算书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核算工作。

1.3在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完成核算工作后,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将合同价款转为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报阳光城集团合约管理中心核算组复核之日,视为承包人转包干工作结束。1.4若发包人的上级部门另行委托了第三方咨询单位,则第三方咨询单位需在30天内复核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所出具的成果并给予相应意见,并由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按上述1.3条与承包人完成核对工作。

1.5核对的工程量经发包人审核、双方确认并签订补充协议后转为总价包干合同。

1.6因图纸不全或承包人未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有权调整审核时间。

2、施工图预算转包干的编制及核对要求

2.1编制依据:基准版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2.2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的施工图预算资料应包含2份原件(包含预算书及图纸等资料)。

2.3承包人应配置足够的专业预算人员以积极配合核对工作。

3、违约责任

3.1承包人应配备专业预算人员,若未配备足够的各专业预算人员,除限期要求承包人配备相应各专业预算人员外,承包人还需承担1000元/人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未提供专业的预算人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2若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预算书,则承担逾期每天200元的违约责任。

3.3若承包人未能按期完成预算转包干工作,则发包人有权按协议书约定调整中期付款比例或暂停付款或按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确定包干总价,承包人无异议,由此引起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4若承包人未能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核对工作,则发包人有权处以2000元处罚。

二、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程序及时限要求

1.1《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为发包人内部工程验收管理最高文件,参与验收的相关方必须签字进行确认。

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1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项目部向承包人发出《竣工结算通知单》。

1.3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通知单》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结算书及全套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员委托书、竣工结算增减帐目确认书、竣工结算文件、甲供材料汇总表、竣工图、水电费代扣代付凭证、核价单、指令单及其他结算资料。

1.4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其他数据,承包人需加以配合提供。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书及一切所需相关资料后,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结算期限,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5若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能满足结算工作之开展,则发包人可以按收到的最后一份结算资料为竣工结算起计时间。发包人也可书面通知承包人结算资料提供的截止时间,发包人有权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新增结算资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6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最终确认后签订《结算协议书》,结算协议书签完后方可办理工程尾款支付。

2、竣工结算的编制及核对要求

2.1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的竣工资料应包含2份原件(包含结算书及图纸等资料)。

2.2承包人应配置足够的专业预算人员以积极配合核对工作。

3、违约责任

3.1承包人应配备专业预算人员,若未配备足够的各专业预算人员,除限期要求乙方配备相应各专业预算人员外,乙方还需承担1000元/人的违约责任。

3.2若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预算书,则承担逾期每天500元的违约责任。

3.3若承包人未能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结算工作,则发包人有权处以10000元处罚。

3.4承包人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竣工结算计划时间,编制完成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或经发包人催促后仍不按时报送的,发包人有权不再要求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将在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按财政部、建设部二○○四年十月二十日颁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乙方自负。”执行。

3.5在竣工结算期间,若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则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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