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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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

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教学环节。为规范我校毕业实习教学的运行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实习的目的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应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过硬的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毕业实习为实践必修课,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具体要求,全面、综合、系统地进行专业内容的训练。毕业实习时间、实习学分等相关要求,依据各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统筹执行。

第四条毕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等形式。集中实习: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的,安排在已签订合作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分散实习:由学生自己联系、或学院推荐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毕业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各学院具体完成毕业实习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教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组织、协调学院制定并实施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组织审查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附件3),督促各学院全面落实实习教学大纲。

3.组织、协调各学院建立实习基地,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4.协同财务处做好实习经费预算、开支的管理工作,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培养计划、实习大纲,编制实习经费方案,会同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执行。

5.落实实习质量监控管理,检查评估毕业实习质量,做好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院工作职责:

1.由院领导牵头成立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学院毕业实习工作。

2.组织各专业编写并定期修订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指导书等指导性教学文档。

3.组织各专业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4.编制毕业实习执行计划,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管理,完善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定期组织检查毕业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学院实习经费的预算与具体使用管理。

6.选派思想作风好、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场地和内容熟悉、工作认真负责、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7.负责管理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组织开展实习总结、经验交流等工作,并负责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指导书(附件9)、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等教学文档的存档管理工作。

第三章实习场所与形式

第八条每个专业至少建立1~2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基地应考虑能满足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尽可能体现“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教学资源的原则。

第九条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的具体情况,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等形式进行。

1.校内实习:由各学院统一安排,集中在校内实习基地、专业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业务单位等场所开展实习。

2.校外实习:由学院组织联系实习条件较好、指导力量较强的校外实习基地或签约合作单位开展的毕业实习,各教学单位应指派指导教师赴实习单位检查、指导实习工作。

3.集中实习:由各学院统一安排,选派指导教师集中带队赴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或签约合作实习单位开展实习。

4.分散实习:允许学生自行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或参与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从事实际工作。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填写《毕业实习单位联系回执单》(附件4)并连同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一起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以及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前往实习单位实习。

第四章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十条实习指导工作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企业工程师承担,并保持相对稳定。为保证实习指导质量,应配备足额指导教师进行指导,集中实习一般应按不高于30:1生师比配实习指导教师,分散实习一般应按不高于40:1生师比配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参与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指导书,并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2.实习前,指导教师应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做好一切准备。

3.实习中,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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