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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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管辖制度刑事回避制度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管辖制度管辖总说立案管辖的概念和划分立案管辖的根据审判管辖管辖总说1、基本概念: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等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以及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职权范围上的分工2、划分的依据:1、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B.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2、甲非法拘禁乙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A.A区法院?B.B区法院?

C.C区法院?D.D区法院?3、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张某玩忽职守案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C.钱某故意杀人案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概念回避制度设立的目的和意义回避的人员和适用情形回避的处理程序回避制度设立的目的和意义

任何人不得自己审理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案件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案情】某县公安局局长的儿子故意杀人。公安局局长闻讯后,拍案而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刑警队长小张,你赶快把他给我抓过来。”公安局局长的儿子被缉捕归案后,公安局局长亲自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公安局局长的儿子说:“虎毒不食子。你是我的父亲,不应该派人抓我。”公安局局长回答:“你犯下滔天罪行,我作为一局之长,为民除害是我的天职。我不抓你谁抓你?你是我生的,我还没有资格抓你?”问:本案中,公安局局长的做法是否正确?【案情】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庭审的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本案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审理前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乙提出的回避申请,应该经过甲同意。2、乙提出的回避申请时,应该提出相应的证据材料3、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4、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院长决定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辩护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内容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意义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辩护的种类和方式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刑事代理制度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我国辩护制度概括地讲包括三个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的帮助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意义理论基础:制衡(公正)、平等、信任意义: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就是辩护范围与辩护权不断扩大的历史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的范围包括: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依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职业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辩护人的权利独立辩护权阅卷权和会见权(不同阶段的阅卷的范围不同)调查取证权(附加条件)提出意见权出庭质证、辩论权提出上诉权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拒绝辩护权(律师法地29条)辩护人的义务会见时要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参见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辩护律师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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