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政府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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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政府责任张贤木

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开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群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并且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AdamSmith亚当˙斯密

Contents目录

第章1.1政府责任应该是什么1.2我国的现状是什么1PARTONE政府要做什么

1.1.1国内外政府的责任演变1.1.2新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定位1.1政府责任应该是什么

1.1国内外政府责任的演变1

1883年,德国《劳工疾病保险法》;1935年,美国建立社会保障法律体系;1946年,英国《国民保险法》《工业伤害保险法》《国民健康效劳法》1948年《国民救济法,英国《社会保障改革——变革方案》,指出:“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将选择一条新的开展道路,应该赋予个人在社会保障方面更大的独立性与责任感。〞03世界银行关于老年保障制度的“三支柱理论〞——政府可建立一个由三局部构成的老年保障制度:一项公共管理的强制性制度;一项私人经营的强制性储蓄制度;一项自愿储蓄制度政府全面干预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70年代初〕政府责任削弱阶段〔70年代至21世纪初〕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阶段〔2000年至今〕1.1.1.1国外政府责任的演变

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维度来梳理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定位的演变【符启林、周慧〔2007〕】

1.1.1.2国内政府责任的演变1传统社会保障阶段〔80年代中期之前〕国家-单位保障制,国家直接承担着统一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直接供款和组织实施有关社会保障事务的责任23转型期社会保障阶段〔80年代后期-21世纪初〕政府在责任履行上存在缺乏——越位与缺位现象同时存在新时期社会保障阶段〔2004年以后至今〕又重新恢复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定位,不断加大社保支出的比重,同时根据责任分担原那么,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的社保责任

1.1新时期我国政府责任定位2

社会保障制度、标准、模式、主体的责任的划分、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策略制度设计健全法制完善的立法、执法、司法体系,良好的法制环境,是社会保障顺利运行的根底政府的财政支持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专项支持以及转移支付,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都是具体的支持手段财政支持在社会保障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应当“有所为〞,在其中政府应当正视自己的责任,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但同时也应当“有所不为〞,而不是“大包大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保证社会保障体系良性运行的必要条件,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基金管理选择合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和投资运营模式,以到达对基金良好高效的管理运用,从而确保基金的平安和保值增值

1.2我国的现状是什么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财政支持、监督管理、法律保障等方面的现状

2统筹层次低大局部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仍然处于“县级统筹〞和“市级统筹〞的分散管理状态;城乡两极化现象突出1覆盖面窄大量的灵活就业、没有稳定工作、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没有覆盖到1.2.1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乏

2社会保险制度财务上的不可持续政府责任缺位;资金征缴困难,企业欠费问题严重;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滥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尚未建立1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大隐性养老金债务规模大、老龄潮来临、退休人员急剧增加1.2.2财政支持上存在的缺乏

2法律保障上的缺陷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执法、司法方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的问题1监督管理上的缺乏缺乏专门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管理主体不清,存在多头管理问题;政府和官员社会保障责任意识不强1.2.3监督管理和法律保障上存在的缺乏

第章2.1从社会保障产品属性角度2.2从市场失灵角度2.3从政府的性质和职能角度2PARTTWO为什么要政府做

2准公共产品说指具备公共产品两个特征之一的,或者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或者虽然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但具有较大的外部收益的那些产品1纯公共产品说社会产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强制性4私人产品说这样的结论的原因有二:一是将公共产品的标准绝对化;二是参照了西方对社会保障产品的定义,把社会保障归为私人品3优效品说与劣效品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对个人和社会均有益且效用较高的物品〔或劳务〕2.1从社会保障产品属性角度【杨辉〔2007〕】综合多位国内学者以及结合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各工程的特征,将社会保障产品界定为“准公共产品〞。

市场失灵一定的强制性一定的排他性一定的竞争性信息不对称外部效益215432.2从市场失灵角度

在社会保障产品的提供中,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提供社保产品会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2.3从政府的性质和职能角度01政府的性质政府及其公权力产生于人民直接或间接授权,这就决定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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