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13).docxVIP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13).docx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13) 概括起来,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官,其基本素质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正品格是法官这一社会角色应具有的基本伦理价值要求,同时也是其追求的最高基本伦理价值要求。 对法官来说,公正品格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正的角色意识,二是公正的审判行为。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审判方式中,法官的公正品格都是必须的。可以说,法官的权威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来源于国家权力,而更重要的是来源于法官公正地执法。 2、法官必须有对法律很高的认知能力。 法官的法律认知过程是遵循法定的程序,在控辩双方控诉和辩论或者说当事人双方之间陈述和辩论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查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做出裁判的过程。 在新的审判方式中,对法官的法律认知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1)从法律性上看,在新的审判方式中,由于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辩论质证,这就强化了法官认知能力中的法律性要求。举证、质证、认证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法官必须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并适用法律,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必须以准确、充分的法律根据或理论加以说明,才能使裁判在法律公正的角度上令当事人信服。(2)从程序性上看,新的审判方式强化了公开审判和庭审功能。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主要在庭审中进行,任何诉讼材料,都必须经过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程序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官要在庭审中完成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必须具有较高的通过程序操作来达到认知真理性的能力。(3)在诉讼中法官处于中立的地位,当事人为了各自的利益,常常出示对己有利的证据和对对方不利的证据,法官就要在众多的诉讼材料中判断是非,对案件做出处理。 3、法官必须有更高的诉讼指挥能力 在整个诉讼中,虽然当事人是诉讼的主体,但是法官的指挥地位依然牢固。在双方的对峙过程中,法官必须注意发言的次序,以及发言的言语攻击性与否。什么时候可以向当事人发问、如何问、问什么,需要法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公正意识。 我国《法官法》对法官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远不如国外严格,然而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更为严峻的现实是,已晋升为法官和正在准备晋升为法官的人员尚未达到《法官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所以应采取加强培训着力提高、统一标准分期考核、激励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一并解决这个问题。 (三)弱化法官等级,确保法官独立。 因为法官作为一项特殊性的职业,其权力的行使具有两大特性:一是均等性,法官之间不存在权力的高低、大小之分;二是终局性,法官之上不允许再有法官凌驾。现在我们把法官的级别分为四等、十二级,等级的划分过于细致和繁琐,可能造成法官对级别问题过于敏感,产生严重的级别意识。法官与行政机构或者军队的情况不一样,它是一种反等级的职业,法官有资格深浅之别,但并不意味着资深法官就可以命令资浅法官。30 在对法官队伍进行分流和淘汰后,通过选任,建立一套竞争激励机制。西方国家,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在管理司法制度方面有所区别:一类是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德、意、日等,法官与公务员的区别并不大。通常在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一个做法官的人先要通过专门的司法考试和专门的大学后培训,然后到某个基层法院开始他的司法职业生涯。这种管理制度具有浓厚的官僚制色彩。另一类是英美法系国家,它实行的是一种精英制,即只在执业最成功的律师和检察官中选任法官。这样,法官就不是一项职业生涯开始时就能从事的行业,或者可以这么说,与其说法官是与律师及检察官不同的行业,不如说它是律师和检察官生涯的顶峰。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享有极高的尊荣,享有极大的权力,同时又保持了高度的廉洁,主要是法官的这种独特的选任方式使得法官职位的取得变得如此不易,以致于从业者自然地产生很高的职业荣耀感,为了维护其内心生成的对职业的美好形象,法官们便表现出极强的自律。

文档评论(0)

183****070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02214324200000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