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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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根据《X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X政办发〔X〕13X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合法、公开、及时、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X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验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发现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重点评估文件 县民政局:《X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X政办发〔X〕7X号) 县财政局:《X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政发〔X〕X号) 县政府其它部门、事业机构对本部门、单位起草制定的以县政府或部门名义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X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评估主体 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是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主体,负责开展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评估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与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四、评估内容 (一)文件的执行效果。主要评估规范性文件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规范性文件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管理成本;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和反应。 (二)文件的合法性。主要评估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制定依据相一致,依据的上位法废止或修订后,是否需要及时修订;与政府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冲突,各项制度是否协调、衔接。 (三)文件的合理性。主要评估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否相对应;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可行。 (四)文件的操作性。主要评估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解决具体问题;管理措施是否高效、便民,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完备;程序是否简便、易于操作;表述是否规范准确,有无歧义。 五、方法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机关要根据规范性文件发布时间和执行情况,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具体内容和程序,使评估工作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二)成立评估小组。评估机关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也可以邀请律师、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参与评估。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一并参加。 (三)开展评估调研。评估机关要按照评估方案,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专家咨询、与相关规范性文件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估,收集、分析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四)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机关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汇总、整理、分析有关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五)运用评估成果。对在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中发现文件内容不合法、不合理,实际执行中不符合实际、缺乏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关应及时按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文件实施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行动,也是检验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总结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得失,提高政府重大决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必将起到重要作用。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评估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评估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在8月31日前完成评估工作任务,并将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纳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并在9月10日前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重点督导,跟踪落实,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按期完成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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