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_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VIP

DB44_T 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CS?13.220.01 Q?77 备案号:53153—2017  DB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 及验收规范 2016-05-17?发布 2016-08-17?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1856—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瀚润计算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力天创纪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云庆、洪声隆、张恒、彭朝阳、严洪、张庆、梅志斌、董文辉、张文海、常 磊、郑春华、顾维鑫、张伟勤、金鹏、肖蓉。 Ⅰ DB44/T?1856—2016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 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及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 的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N?54-25?-2008 Fire?detection?and?fire?alarm?systems—Part?25:?Components?using?radio?links?(火灾探 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第?25?部分:无线通信组件) 3 总则 3.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验收。 3.3??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4?系统设计 4.1??基本要求 4.1.1??一般规定 4.1.1.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部件的组网通信应遵循相关的通信协议规范。 4.1.1.2??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无线频谱采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无线频段。 4.1.1.3??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116-2013?中?3.1.1~3.1.4?的规定。 4.1.1.4??任一台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所连接或控制的无线火灾探测器、无线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无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和无线模块等设备总数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 余量。 4.1.1.5??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设备的?ID?应是唯一的。不在系统管理范围内的设备不应成为系 统的功能组件。同一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制造商不同系统中的设备也不应被其他无线火灾报警系统 接受和管理。 1 DB44/T?1856—2016 4.1.1.6??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设备应采用一个通信协议,多个设备同时发出报警信号时,报 警信号不丢失。 4.1.1.7??在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的无线频率范围内,不同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间应保证无 线射频信号间不会相互干扰。 4.1.1.8??当其他设备和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失去通信能力时,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300s?内检测 到并在之后的?100s?内显示出通信故障的设备。 4.1.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4.1.2.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116-2013?中?3.2?的规定。 4.1.2.2??设计无线设备的安装位置时除应考虑无线火灾报警系统功能要求设置的位置外,还应保证 其与上一级的通信设备(无线中继器或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的距离在有效通信距离内,及?RSSI 值均应≥-75dBm。 4.1.2.3??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不应在电磁场干扰较 强、无线屏蔽及其他影响无线设备工作的环境附近。 4.1.3??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GB?50116-2013?中?3.3?的规定。 4.1.4??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2013?中?3.4?的规定。 4.2??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GB?50116-2013?中?4.1~4.10?

文档评论(0)

馒头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