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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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实现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10月底,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其他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采供血机构、急救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等)均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 二、工作任务 (一)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启动会 布置今年全市控烟工作,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签订控烟工作责任书,市中心医院代表宣读《医务人员控烟倡议书》,与会代表签名承诺。 (二)加大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力度 1、咸宁电视台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在咸宁卫生网及卫生单位网站发布控烟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各县市区利用地方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刊登控烟公益广告等。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单位电子屏幕、网络、电视、dvd等设施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播放控烟公益广告、专题片,办好控烟宣传栏,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3、向社会公示单位全面禁烟的承诺。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全市卫生系统要按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全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完善制度建设。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控烟规划,明确职责,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2、创建无烟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4、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四)组织做好2011年“5·31世界无烟日”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5·31世界无烟日”的主题,组织控烟咨询、专题讲座等,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营造氛围,推动无烟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五)开展烟草控制培训及巡讲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人员和戒烟门诊医务人员培训班,提高他们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和戒烟服务的技能。组织控烟专家进行巡讲,宣讲《公约》,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戒烟方法等,提高公众控烟意识。 (六)开发控烟传播材料 结合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和履约的形势,设计开发纸质和电子传播材料,通过广泛张贴和播放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环境,引导社会控烟工作。 (七)加大控烟工作督导力度 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如期实现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通报督导结果。 (八)组织考核验收 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考核验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创建、自查,申报后,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命名授牌。各单位在申报时应提交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总结和《咸宁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表》。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考核验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并命名授牌。市卫生局负责考核验收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一九五医院、咸宁学院附二医院并命名授牌。各地考核验收结果,由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省卫生厅备案,并接受省卫生厅的抽查复验。 三、组织管理 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考核、评比奖惩”的原则。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在市卫生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控烟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要制定本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四、进度安排 五月初。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启动会,市卫生局与市直单位、各地卫生局签订控烟目标责任书。 五月底前。各地卫生局召开控烟工作专题会议,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 3六月。各县市区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媒体宣传,组织控烟培训,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六月至十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五月-七月:开发、制作控烟干预材料。 七月-八月。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履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九月底前。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申报。 十月-十一月。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验收。 十一月。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公示,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命名授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现“2011年起全国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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