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7选修.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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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其他义务:如运输与保险等分析仲裁裁决认为,W厂的供货能力表明申请人没有理由不知道他与W厂的合同标的物就是 013号合同标的物,柑橘罐头虽属种类物,但 W厂的存货只有这4万箱,它已成为为履行013号合同准备的特定物,由于A公司向W厂购买同一批货物直接导致本案013号合同无法履行,申请人应对此负责。被申请人有权利解除合同,申请人无权要求赔偿差价损失。案例:甲国公司和乙国公司签订一份出售大米合同。合同规定,按照卖方仓库交货条件买卖。买方提货时间是8月。合同订立后,卖方于8月5日将提货单交给买方,买方据此付清了全部货款。由于买方未在8月底前提货,卖方遂将该批货物移放到另外的仓库。但到9月10日,买方前来提货时发现,该批货物已经部分腐烂变质,双方为此损失由谁承担发生争议。问:该案哪方对上述损失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分析该损失由卖方承担。《联合国国际货 物销售合同公约》第85条规定:“如果买方推迟收取货物,或在支付价款和交付货 物应同时履行时,买方没有支付价款,而 卖方仍拥有这些货物或仍能控制这些货物 的处置权,卖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 买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即使买方未按时提货,卖 方也应该妥善保管货物。保证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明示保证:合同明文规定默示保证:合同与货物的性质确定案例:西安某公司诉香港某公司仲裁案中,被申请人提供的BF全自动吸塑成型机报价单(已作为协议附件)标明该机器可以制造不同材料的塑料容器,包括PS、 PVS、ABS、PET,OPS、PP,技术参数写明;“在冷却水进入温度8℃的情况下,使用lmm厚的PS片 材每分钟22个循环,PP可达16个循环。成品约占片材的56%。”签订合同时被申请人未明确告知如使用PP材料还需增加除四滚轴预热器以外的其他设备。在买方交付定金准备开立信用证履行合同时,被申请人通知买方该成型机使用PP材料还需增加购买17万 马克和4万多荷兰盾的附加设备,遭买方拒绝。买方提出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订金并赔偿损失。问:卖方是否违反了合同义务?分析仲裁庭裁决支持买方的请求,理由是卖方违反了合同项下就合同性能所作出的承诺,其要求买方增加购买设备是买方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卖方还应保证: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符合通常的技术指标。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和包装。案例:中国A公司从美国E公司进口旧箱板纸用于回收造纸。合同订立时,A公司向E公司表明进口的旧箱板纸主要是用作回收造纸,但是双方在合同中只写明“旧箱板纸500吨, 1200元/吨,CIF。上海”,而没有具体约定箱板纸的品质。货物抵达中国港口时,买方A公司委托商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发现卖方发运的是毫无用处的废旧纸张。A公司立即向E公司发出传真,指出E公司提供的货物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应当赔偿自己的相关损失。问:E公司交付的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分析买方中国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口头向公司说明了进口旧箱纸板纸的用途和目的,属于明示说明和通知。卖方E公司交付的是毫无用处的废旧纸张,显然属于交货不符,违反了品质担保义务,应当向买方中国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认定货物相符的时间和检验程序认定货物与合同相符的时间 :风险转移的时间认定货物与合同相符的程序案例:孟买卖方向纽约买方出售5000码纺织品,合同详细说明买方购进该批织物是用来制作夏季服装,在3个月的远洋运输中海水渗入包装箱,引起半数货物湿损,根据合同,买方承担了该风险损失,接受了货物,在后来制作成衣时买方发现织物染料褪色,所制作的服装没有商销性。此例中卖方对于风险转移到买方时存在的货物不符合合同情况负责,尽管不符情况在风险转移后显露。原因是印染工序不合格。案例1:合同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交500罐罐装氯气,以金属容器密封,当密封打开时氯气应立即使用,否则会迅速挥发。6月1日货物运交买方;买方将货物放入仓库储存,既没有清点容器数量也没有检验氯气含量,9月1日,买方通知卖方他刚刚打开一罐氯气用于化学加工,发现只有400罐该货物,而且有 200罐氯气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于是向卖方提出索赔。问:买方的索赔是否应得到支持?分析此例中买方没有在情况可行的必要的时间内查验货物数量,其关于100罐短少数量的索赔不应支持;而对于罐装内物的检验属于“情况可行的最短时间”,该项索赔应予支持。案例2:中国某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出售盐渍滑子蘑,合同规定FOB大连1510元/吨,包装方式为塑料桶50公斤/桶,货物进口地是意大利热那亚港,买方要将货物转运至最终用户意大利维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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