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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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法 一、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法的定义 方法是完成任务、达到目的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法,是幼儿园为完成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任务,所组织的教育活动中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方法,主要取决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目标、内容、规律和幼儿的年龄特点、教师自身的素质本园的具体情况等。 过去,在旧的传统的教育思想影响下,幼儿园只注重向幼儿传授知识,不注重创造条件培养和发展幼儿的能力,上课、讲解、作业是教学的主要途径,教学方法单一、呆板,把幼儿置于被动的学习中状态下,严重地阻碍了幼儿身心协调健康发展。现在,随着幼儿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教育观、儿童观发生了彻底的转变,幼儿教育一改以往传统的教育模式方法,注意发挥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调让幼儿多听、多看、多感知、多操作,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使幼儿主动学习,积极参与,教育收到良好效果。可见,教育内容、形式的丰富多彩决定了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 当前,适应幼儿园新的教学模式所采取的方法,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指导法和间接指导法。 (一)直接指导法 直接指导法就是用言语、动作、情感的表达直接作用于幼儿,影响幼儿行为的一种方法,它包括言语指导、动作指导和情感指导三种。具体方法有口述法、直观法、观察法、练习法、游戏法和情感指导法。 1. 口述法 口述法也叫做言语指导法,它是用语言进行指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教师的讲述和讲解,使幼儿直接获得知识,是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应用最为经常和最普遍的一种方法。 口述法的最大优点是,它不仅便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也便于幼儿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系统、完整的知识。这种方法如果能与其它方法结合使用,会取得更佳的教育效果。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奥苏贝尔(D.P.Ausbel)认为:有意义的言语接受学习是学生学习系统科学知识的基本方式。因此,口授法只要是在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指导下运用,就是一种主要的和基本的教学方法。口述法包括讲述、讲解、谈话、提示等多种形式。 讲述是指用语言叙述教学内容、教材;讲解是解释和说明材料、规定、要求等;谈话是指用提问、答问、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运用口述法应注意: ⑴教师的讲述和讲解语言要生动、形象、富有感情,能引起幼儿的兴趣,并且要简明扼要、要突出重点,让幼儿听懂。讲述和讲解在教育活动中应用比较广泛,无论学习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都离不开教师适当的讲述和讲解。向幼儿传授知识需要讲述,组织幼儿进行活动需要讲解。讲述和讲解有利于幼儿理解和记忆。 ⑵谈话必须在幼儿已具备某一方面知识和印象时才能进行。谈话的目的、要求和步骤必须明确。提什么问题要事先设计好,要遵循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步步深入的原则。提出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富有启发性,既要面向全体幼儿,又要照顾个别幼儿的水平。在幼儿回答问题时,应鼓励幼儿大胆、主动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谈话结束时,要对谈话的内容作出小结,帮助幼儿形成正确的概念。对幼儿在谈话中的优缺点要进行评议,以鼓励幼儿谈话的积极性。例如,在“三八”节主题教育活动中,为了使幼儿知道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引导幼儿了解妈妈、阿姨等妇女的辛勤劳动与贡献,加强幼儿的情感教育,培养和提高幼儿语言表达能力和交往能力;在活动过程中除了安排游戏、歌舞表演,庆祝会等系列活动外,可以运用晨间谈话方式,帮助幼儿了解有关“三八”节的知识,并组织幼儿积极参加庆祝“三八”节活动。 ⑶教师组织讨论时,要引导幼儿自由发表看法,要围绕中心讨论,结束时由教师小结。 口述法可以是教师利用教具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直观法、游戏法、操作法等配合使用。 2. 直观法 直观法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配合讲述、讲解向幼儿显示实物、教具或者作示范性实验和表演,加以说明和印证所讲授的知识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可以使幼儿直接获得感性知识,形成清晰的深刻的表象,便于理解和记忆;同时,还有助于集中幼儿的注意力,引起他们的兴趣,更好地巩固所学的知识。 直观法包括演示、示范、范例等形式。演示是指教师向幼儿出示各种实物、教具、模型或做实验。示范就是通过教师自己的表演为幼儿提供榜样,示范本身也就是一种范例。范例是按教学要求提供给幼儿的一种可模仿的榜样,它是形象的、具体的。运用此方法应注意: ⑴演示和示范等要求正确、清楚,动作不要太快,要让全体幼儿都能看清楚。 ⑵使用直观教具必须与语言指导紧密配合,边讲边做。这样既可防止幼儿注意力分散,也可弥补直观的某些不足。一般说,教师在使用演示前,先要加以必要的说明,指出明确的观察任务;在演示过程中,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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