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_T 106-2016  生活垃圾生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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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99 C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106—2016 代替 CJ/T 106—1999 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 Calculation and forecasting methods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generation quantity 2016-06-14发布 2016-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 CJ/T 106—2016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 1 5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 4 6 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的应用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采样点背景资料档案样表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调查区域各类别区采样点统计单位指标及计算公式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调查区域各类别区及功能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汇总指标及计算公式 12 附录D(规范性附录)多元线性回归方程的统计检验 13 I CJ/T 106—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CJ/T 106—199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的修订,本标准与 CJ/T 106~ 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 -—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 — 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9年版的第2章); — 调整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1999年版的第3章); ——完善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的采样法(见4.1,1999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车吨位法、实吨位法两种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见4.2~4.3); -—完善了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的一元线性回归预测法(见5.2,1999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增长率预测法和多元线性回归预测法两种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见5.1和5.3); ——增加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的应用(见第6章); ——增加了附录(见附录 A~ 附录 D)。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郑州市环境卫生 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鸡西市环境卫生科学研 究所、成都市城市环境管理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长青、鲁宝智、张芳、张轶玲、昝文安、吴健萍、荆涛、潘四红、吉崇喆、张剑、 郝萍、严勃、李伟、张贺飞、于淼、方燕、刘塞疆、李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J/T 106- 1999。 1 CJ/T 106—2016 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的术语和定义、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和预测方 法及其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计算及预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T 313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装载系数 load coefficient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实际装载重量与额定装载重量的比值,又称车吨位换算系数。 3.2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municipal solid waste generation quantity forecasting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现状,结合对历史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影响因素的分析,推算 未来某一时间点的生活垃圾产生量。 3.3 基准年 the base year 预测起始的年份,也多是现状数据采用的年份。 3.4 预测年 the forecasting year 预测所针对的年份,为预测年限中的任何年份。 3.5 预测年限 the years ahead 预测年与基准年之间相隔的年份数。 4 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 4.1 采样法 4.1.1 采样点的选择和确定 生活垃圾产生量统计调查的采样点应设在生活垃圾产生源,所调查区域的生活垃圾产生源功 能区分类宜按表1划分。 2 CJ/T 106—2016 表 1 生活垃圾产生源功能区分类 功能区 居住区 企事业区 商业区 交通场(站)区 清扫保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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