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工作规范 第2部分: 企业申报与承诺.pdf

“承诺制”工作规范 第2部分: 企业申报与承诺.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承诺制”工作规范第2 部分:企业申报与承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承诺制”工作中企业申报与承诺的工作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承诺制”工作中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的申报与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4/T XXXX- XXXX “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术语 DB14/T XXXX- XXXX “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工作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工作流程 企业申报与承诺工作流程包括企业申报、用地办理、明确清单告知、企业开展承诺、进行承诺批复、 竣工验收,见附录图A.1所示。 5 工作要求 企业申报 5.1.1 企业可通过网上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通过当地政务服 务机构承诺制服务窗口提交承诺制服务申请。 5.1.2 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承诺制服务窗口提请政务服务机构通知本级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按照 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出具项目告知性备案手续。 用地办理 5.2.1 国土部门对项目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核,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5.2.2 企业按国土部门要求提交土地来源证明材料至承诺制服务窗口,承诺制服务窗口在 1 个工作日 内送达国土部门窗口。 5.2.3 土地来源为收储土地的,国土部门负责核验土地权源资料后,通知承诺制服务窗口,提请本级 政务服务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启动办理政府统一服务。 5.2.4 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部门在收到省政府批准文件后,负责核验土地批准文件及资 料并通知承诺制服务窗口,提请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启动办理政府统一服务。 1 5.2.5 未取得土地的项目,企业应在国土部门窗口具体办理。国土部门适时通知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组 织相关部门并联办理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确保为企业提供净地。 5.2.6 相关部门应在3 个工作日内回复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确认项目是否需要启动本部门统一服务。 如需要,立即并联启动办理政府统一服务,按有关程序限时完成,将办理结果报送承诺制服务窗口,窗 口通知项目单位。 明确清单告知 5.3.1 用地审核通过的,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审批部门现场踏勘、会研,明确事项告知清单并出具承诺 书。 5.3.2 清单包括两类:第一类清单列明企业承诺事项(见附录图A.1),即企业投资项目可承诺办理的 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权限,对于企业承诺事项,实行“承诺即批复”办理模式;第二类清单列明保留审 批事项,即具体项目开工前仍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对于保留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办理方式。保留审 批事项包括: a)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b)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 c)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d)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e)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f)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g)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h)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i)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j)建设工程消防计审核; k)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l)用地预审意见。 企业开展承诺 5.4.1 企业依据告知清单和承诺文本,自主选择进行承诺制办理或正常办理。 5.4.2 选择承诺制办理的事项,企业应明确已知悉明确守信义务和失信责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 进行承诺批复 5.5.1 开工前并联完成企业承诺事项。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准入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企业依据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经政府有关部门 预审公示后完成行政许可。承诺书 (见附录图B.1)应明确守信义务和失信责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承诺书预审期最长不超过3 个工作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等事项,在政府有关部门完成 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文档评论(0)

哈哈哈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宁**

1亿VIP精品文档免费下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