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清朝历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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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明清史 总 论 1、皇权专制达到顶峰 2、传统王朝在各个方面走向衰落 3、西方世界兴起。中国逐渐被纳入世界的一环。 第一讲 朱元璋与明初政治 一、朱元璋重建国家制度 二、明初的重典统治 三、朱棣与靖难之役 一、朱元璋重建国家制度 (一)中央机构 1、1380年,废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   六部分割宰相事权,其中吏部掌文官选授、考核,为六部之首。 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 中国二千年之久的宰相制度被废除。 “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陵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2、中央其他机构    “言官”品秩均不超过正七品,但承担监察、规谏之职,权力颇重,在政治生活中非常活跃 。 (1)1380年,朱元璋设四辅官。1382设殿阁学士。殿阁由低职人员充任,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以备顾问。(2)永乐皇帝时,内阁成员开始参与机务。(3)宣宗时开始有意识地使六部长官兼任内阁职务,内阁开始拥有实权。并开始让内阁和个别尚书对中外章奏提出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帖于疏面进上,称为票拟,然后皇帝易红而出。(4)英宗时票拟权制度化。 特点:(1)在制度设置上,内阁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不是行政机构。(2)在人员的设置上,内阁成员是平等的,彼此间没有权力级别的分化,这为后来内阁倾轧埋下了因由。(3)由于上述两点,导致内阁所拥有的权力极其有限,无法按正常途径指挥帝国的官僚机构。其权力极易受外在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宦官制度 宦官专权的制度因素及其特点: A、明朝废除了宰相,形成了部分的权力真空,这为明代宦官专权提供了制度空间,使得宦官得以以皇帝家奴的身份窃取了部分皇权。 B、皇帝昏庸或不理政事的时候,宦官代替皇帝 “批红”,成为皇帝的代言人,极易造成宦官专权的局面。 C、宦官掌握厂卫等特务机构 D、政府高级官员和士大夫阶层,公然地争向宦官卖身投靠。但宦官专权并没有对皇权构成威胁。 5、科举制度 考试内容:考试题目主要摘自《四书》,考生所论内容也要根据宋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阐发,不许自由发挥,不许有自己的见解。 八股文:亦称“时文”、“制义”或“制艺”。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文体。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6、军事制度——卫、所制 一般5600人设一卫,长官为指挥使,下辖5千户所;每千户1120人,长官为千户,下辖10百户所。 卫所军士另立军籍,称军户,世代为兵。以军屯为经济支柱。 将不专军、军不私将。作战时军队临时调集,事毕各归戍所,军士与统领军队的将帅没有长期隶属关系 。 7、法律制度——《大明律》 (二)地方机构 1、四起大案 2、《大诰》——法外用刑 3、厂卫机构与特务政治 4、廷杖 5、文化专制 6、强化社会控制 二、洪武时期的重典统治   2、《大诰》    《大诰》共四编即《大诰》、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236条,汇集了明太祖审讯和判决官民犯罪的案例,量刑远远超出了《大明律》规定的五刑之外诸如剥皮实草、挑筋、剁指、枭首示众等酷刑比比皆是。    洪武十五年(即1382年)设立锦衣卫,下辖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负责侍卫、治安等。北镇抚司:专理诏狱,直接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各司法机构无权顾问;侦伺文武官员的言行、思想及民间动向,是明代专制皇权发展的象征。 东厂:是在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 年)设立的,它是明代威权最大的一个负责侦缉和刑狱的特种镇压机关。东厂完全由皇帝最亲信的宦官来主持,一般是由司礼监的掌印太监监领,称提督东厂,直接受皇帝指挥。如果说锦衣卫是内廷的侦察机关,有权侦察一切官民,那么东厂除此以外,还可以侦察锦衣卫。 西厂: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 年),明宪宗朱见深曾经委派汪直设立,性质和活动大约和东厂差不多,但存在时间较短。   正德14年,以谏止南巡,廷杖舒芬、黄巩等146人,死者11人。    嘉靖3年,群臣争大礼,廷杖丰熙等134人,死者16人。中年刑法益峻,虽大臣不免笞辱,…杖毕,趣治事,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又因正旦朝贺,怒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皆朝服予杖,天下莫不骇然。四十余年间,杖杀朝士,倍蓰前代。       《明史·刑法志》     明之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       孟森《明清史讲义》 (1)文字狱 (3)严禁生员议政 (2)颁布《孟子》洁本 恁学生每听着:…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武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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