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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地点
陕西 省(自治区) 西安 市 灞桥 县(区) 洪庆 乡(街道) 野鸡胡村
栗沟村、常王村、郭李村、唐刘村、吴肖亚村、上鲁峪村、下鲁峪村、丁张胡村、阴坡村 (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表1 线性工程地理坐标
线性工程名称
起点坐标
沿线节点坐标
终点坐标
污水管线
野鸡胡村
109°12′43.836″34°18′15.890″
109°12′54.699″
34°18′18.015″
109°13′4.162″
34°18′18.932″
栗沟村
109°14′14.090″
34°18′52.631″
109°14′19.150″
34°18′41.701″
109°14′26.759″
34°18′49.928″
常王村
109°12′27.624″34°17′12.288″
109°12′22.294″
34°17′38.784″
109°12′35.117″
34°17′54.542″
郭李村
109°9′16.014″
34°15′59.628″
109°9′31.811″
34°16′17.433″
109°9′24.086″
34°16′14.923″
唐刘村
109°8′50.864″
34°16′49.663″
109°9′7.627″
34°16′41.281″
109°9′18.480″
34°16′39.427″
吴肖亚村
109°8′35.677″
34°17′21.291″
109°8′54.448″
34°17′11.403″
109°9′26.931″
34°17′15.574″
上鲁峪村
109°9′30.568″
34°17′24.079″
109°9′43.855″
34°17′26.783″
109°10′5.253″34°17′49.726″
下鲁峪村
109°9′18.519″
34°18′11.540″
109°9′27.557″
34°18′3.873″
109°9′32.868″
34°18′11.830″
丁张胡村
109°9′44.439″
34°16′39.259″
109°10′2.360″
34°16′49.070″
109°10′19.972″
34°16′49.379″
阴坡村
109°9′42.649″
34°18′18.088″
109°10′46.610″34°18′3.565″
109°11′23.534″34°17′42.863″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46.09177km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4647.26
环保投资(万元)
467
环保投资占比(%)
9.40
施工工期
2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 部分管线已动工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生态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项目类别属于“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应设生态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1)《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13号)
(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39 号)
(4)《陕西洪庆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8年)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表2 项目与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名称
规划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围绕改善区域农村水环境,突出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和污染严重地区后一般地区的次序,试点先行,典型引导,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面覆盖。年度计划和工艺可适时调整。
本项目位于灞桥区洪庆街道,且位于环境敏感区,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改善区域农村水环境。
符合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基于秦岭范围生态环境的垂直分异特征,统筹考虑气候的
相似性、保护单元的连通性、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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