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题库(真题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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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题库(真题整理) 1.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答案】:?B 【解析】: B项,司法具有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终局性、普遍性的特征。司法的普遍性指的是作为纠纷解决途径,司法手段广泛适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纠纷。司法的被动性指作为审判者的法院应当保持中立、消极的立场。司法的普遍性和被动性相辅相成,二者不存在矛盾。法院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并不能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A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C项,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其中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D项,近代的司法最初是一个政治学或法学的概念。三权分立的“分权学说”在1787年被载入美国宪法,自此分权学说由学术层面进入实践层面,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2.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 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 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 【答案】:?A|B 【解析】: AD两项,安东尼与夏洛克的契约以金钱与身体(生命)作为对价,违背人权原则和平等原则,但是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客观上体现了他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尽管这种权利要求违背人们的正义感。 B项,“恶法亦法”的观点认为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夏洛克有约必践的主张,本质上是“恶法亦法”的观点。 C项,历史解释是指法律人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所运用的语言的含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内容。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的是文义解释,即所谓“一磅肉”,须“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而不是历史解释方法。 3.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2011年12月,在香港 C.?2013年4月,在北京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本题中,张某居住在深圳,虽然因为工作和治病变动住所,但是根据上述规定,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不视为经常居所地,即张某的经常居所地一直在深圳。 4.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答案】:?A|B|C 【解析】: ABD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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