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docx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结合各乡镇(街道)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测区域 25个乡镇(街道)。 二、监测品种 蔬菜、草莓、杨梅、水果、茶叶、铁皮石斛、畜产品、初级水产品。 三、监测形式 定量抽检与定性抽检、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结合。 四、监测任务和对象 (一)按照各县(市、区)定量监测原则上不少于1.5批次/千人和监督抽查占本地监测总批次的比重至少要超过50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达本级监测任务1700批次。其中风险监测849批次,监督抽检851批次,分配表和监测参数见附件。监测对象以全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和个休农户等。其中规模主体不高于60,小散户不低于40。加强对带证农产品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样品可溯源比例。 (二)定性监测。1.全市监测蔬菜水果样品7500批次以上,按农产品生产季节进行采样速测,每个乡镇(街道)全年监测数量不少于省定300批次。2.全市沿海12个乡镇(街道)水产品(贝类)快速检测,做到产品上市前批批检测、不留死角。 五、监测要求、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原则及监测总结材料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根据任务要求,根据农产品生长季节,及时与承检单位对接,如期完成任务。抽样过程中,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助承检单位工作人员详细填写抽样单信息内容,样品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 (二)例行监测抽样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总责;监督抽检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总责。加大对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的监测力度。种植业技术推广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石斛产业管理科协同做好配合工作。 (三)定量检测样品抽取数量: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样品重量2公斤,茶叶0.5斤,铁皮石斛(鲜条)0.5公斤。 (四)全力配合做好2022年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监测工作。 (五)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参照XX号及最新监测文件调整。 六、判定依据和原则 蔬菜水果产品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限量规定进行判定;畜禽产品判定依据和原则见附表六;水产品判定依据和原则见附表七、八。无限量标准的给出测定数值。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七、承检机构资质及材料汇总分析 (一)定量检测工作由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承担;定性监测由乡镇(街道)农产品(水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完成。 (二)汇总分析,及时上报。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2.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品种、样品数量、检测项目,生产基地等; 3.当地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总体情况; 4.监测结果分析; 5.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6.对策措施与建议。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抽检。为确保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与各相关科站联系,做好抽样前各项准备,合理确定监测人员、监测时间、监测布点、监测品种,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有效性,科学、公正做好监测工作。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工作任务,把小农散户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要自觉履行生产经营者责任,积极配合监测抽样,拒绝监测抽样的,产品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基地抽样单和监测结果作为生产主体申报项目和评先选优的依据予以引用。 (二)严格检测,确保质量。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 确定)和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点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加强检测过程中质量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若发现有违反检测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三)汇总分析,及时上报。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要对检验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时将检验结果数据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总结分析报告、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等监测结果资料于检测次月20日前上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通报我局。 (四)严格执法,做好监管。经检测单位确认的不合格样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被抽检单位进行跟踪监管。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阿萨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人力资源服务证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28日上传了人力资源服务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