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标准.pdf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标准.pdf

  1.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精品 附件4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试 行) 感谢下载载 精品 感谢下载载 精品 目 录 1 范围 10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01 3 术语和定义 101 3.1 存量数据 101 4 汇交程序 102 5 汇交内容及要求 102 5.1 矢量空间图形成果 102 5.2 数字正射影像图 102 5.3 属性数据 103 5.4 元数据 103 5.5 其他数据 103 6 数据组织 103 6.1 组织单元 103 6.2 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104 7 命名规 104 8 数据质量检查 104 8.1 地方自检 104 8.2 国家检查 10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申请书 105 附录B (规范性目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清单表 107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命名规 108 附录D (规范性资料)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文件组织结构图 110 附录E (规范性资料)空间数据汇交图层及命名规 111 感谢下载载 精品 感谢下载载 精品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县级汇交到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的内容、格式、数据组织、命 名规则以及质量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地方向国家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参考以下文件内容或其中条款: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存量数据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是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 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 全国各县(市)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技术规范》(试行),依据本地数据与审批业务的特点,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本地已有的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规范梳理、数据整理、房屋(幢) 图形的补测、整合落宗、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与数据入库等数据整合操作,建立本地不动产 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业务流程。同 时依据国家建库的相关要求,对地方整合成果进一步再加工处理,只保留不动产单元当前状 态(现状)的登记信息,得到满足国家建库需求的县(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此数据称 为县(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地方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 础平台之前形成的登记数据另行单独一次性向国家提交。 感谢下载载 精品 4 汇交程序 省级不动产登记局,以县或市为单位组织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到部不动产登记局, 汇交成果应包括纸质的加盖县级不动产登记局(机构)公章的报送公文1份(公文见附录A ) 和汇交资料清单2份(资料清单见附录B)、电子成果数据1份(拷贝介质可用光盘、U盘、 移动硬盘)。 部不动产登

文档评论(0)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