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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协议书
甲方:代用名有限公司 乙方:代用名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协议商签定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各项条款。条款如下:
一、广告制作项目名称:商业广场标牌设计制作
二、广告制作项目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0.00 元(大写:拾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即人民币¥ 60000.00 元(大写:陆万元整)。
2.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其他所有费,用即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按甲方需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项目工作。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3月01日完成项目工作。
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后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此协议。如甲方违约终止此协议,仍然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协议款的义务;如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此协议,所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六、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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