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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介绍
2
目录
2
第三部分 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3
金融市场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
4
市场风险
5
市场风险来源
信用风险
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CR)
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VS. 传统信贷风险
8
项目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传统信贷风险
风险敞口
与市场风险高度相关;在剩余期限内波动
风险敞口一般较为稳定
风险具有双向性
贷款风险为单方向风险
需要对未来市场进行分析;风险敞口= Max(市值,0)
计算通常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
交易数量
场外衍生品交易频繁,与大型交易对手的交易可达数千
通常需要较长的审批手续
即便最大客户的债项也较为有限
净额计算管理
与对手签订净额计算管理协议 (ISDA)
净额计算需具体协定
违约出现时,双方依净额计算结算
抵押品管理
银行尽量争取与对手签订CSA协定
抵押品管理较为静态
须以衍生品的市值对于抵押品进行动态管理
8
9
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价格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如不能有效控制,将有可能损害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
融资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影响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
10
操作风险
法律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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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声誉风险
示例:
13
目录
13
第三部分 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4
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流程
把风险减至最低
权衡收益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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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
风险内控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金融市场部
高级管理层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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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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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业务年度准入授权
业务准入授权
准入的产品种类;
币种、评级、行业等要求;
特殊、复杂产品准入边界;
业务模式(平盘方式、内部交易转移要求、期权卖空限制等)。
新增或调整准入授权的评估因素
申请原因
申请新增该项授权的原因、业务背景。
新业务
相关情况
所申请新业务/产品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参与者、交易量、产品结构特征、流动性情况、未来市场形势判断、我行业务开展规划、交易策略等。
估值能力
业务部门是否具备对该新增业务/产品的估值能力,以及实现估值的途径。
风险控制措施
该项新增业务/产品面临哪些主要风险,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法规。
基础设施
支持度
业务部门相关IT系统以及后台结算和入账对新增业务/产品的支持情况。
18
金融市场业务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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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业务限额种类
限额种类
定义
举例
交易限额
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外汇交易隔夜多头敞口限额、空头敞口限额或总敞口限额;
对头寸本金金额或交易量的限制;
在剩余期限、币种、评级等方面对交易头寸集中度的限制。
风险限额
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计量的市场风险指标所设定的限额。
利率产品的久期和PVBP限额;
期权希腊值限额;
VaR限额;
压力测试限额。
止损限额
对某一组合、交易台或交易员在一定时间内被允许的最大亏损所设定的限额。
债券市值盈亏止损限额;
月度累计损失限额;
年初以来市值损失限额。
金融市场业务准入及限额结构
业务准入范围
交易业务
利率类
汇率类
贵金属
交易员自营
代客业务
结构性理财产品
理财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
贵金属代理法人
委托资金管理业务
代销业务
债券投资业务
本外币司库业务
本币司库业务
外币司库业务
交易业务既有交易限额、
风险限额,也有止损限额
代客业务以交易限额
和风险限额为主
投资业务以风险限额和止损限额为主
我行2015年金融市场业务准入范围包括4大类、12小类、46个业务单元,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分别设置风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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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限额监控和报告
22
目录
22
第三部分 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
我行汇率风险管理模式:价格/头寸传导机制
同业交易对手
总行
分行
客户
银行间市场
总分行X-FUNS系统
价格发布/资金交易平台
结售汇市场
参考制度:《外汇一级平盘业务操作流程》(信银规章【201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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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做市交易业务风险管理
授权:风险内控委员会
资产组合
限额种类
限额
债券做市组合
敞口类限额
组合整体PVBP
≦500万元人民币
损益类限额
单只债券止损点
净价损失达到加权平均买入净价的4%
单只信用类债券止损点
900万元人民币
组合持仓头寸净价市值止损点
5000万元人民币
持有期限制
持有期超过3个月的债券需报备
日常监控:风险管理部
参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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