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pdfVIP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 . 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规范挖掘城市道路行为,有 效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维护城市道路安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 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挖掘城市道路(以下简称掘路)管理,但城 市道路日常养护作业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掘路管理的行 政主管部门。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道监办)具体承办本市 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总量控制、建设工程综合掘路计划事务和负责道路管线 施工安全监察管理。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管处)负责本市掘 路管理的具体工作,并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掘路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区、县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掘路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市 建设交通委的指导。区、县市政工程管理机构承办其职责范围内掘路管理的具 体事务。 第四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大型建设工程掘路是指挖掘道路长度大于 50米的城市道路施工, 埋设硬线 (指燃气、上水、排水等管道)挖掘道路长度大于 50米、埋设软线 (指 通 息、电力电缆等线缆)挖掘道路长度大于 100米的管线工程掘路施工或 者轨道交通掘路施工。 本规定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掘路是指挖掘道路长度小于等于50米的城市道路施 工,埋设硬线挖掘道路长度小于等于 50米、埋设软线挖掘道路长度小于等于 100 1 / 10 米的管线工程掘路施工。 本规定所称的零星掘路是指因在城市道路上设置设施不需要埋设管线的掘路施 工。 本规定所称的重要城市道路是指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内整体功能作用明显 或系统性强,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部分次干路组成的城市骨干路网系统道 路。重要城市道路另行公布。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的控制总量是指按照一定期限核定,本市 或者一定区域内允许建设工程掘路施工的城市道路面积。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综合掘路(不包括零星掘路)计划是指以掘路施工面积 控制总量为依据,对掘路施工需求进行综合平衡的计划安排。建设工程综合掘 路计划分为年度综合项目指导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指导计划)和月度综合项目 计划(以下简称月度项目计划)。 本规定所称的新路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交付使用五年内或者大修竣工后三年 内的城市道路。 第五条(掘路总量控制指标) 本市建设工程掘路管理实行严格限制、总量控制和综合平衡,优先安排综合掘 路工程,重要城市道路掘路应当从严控制。 市建设交通委根据本市年度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各类管线等工程建设的需求 和城市道路的现状,确定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控制总量平均指标, 并按照建设工程综合掘路计划确定各区、县每个月的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日 控制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总量控制指标是本市建设工程综合掘路计划编制的主要 依据,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日控制指标是掘路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年度指导计划的申报) 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各类管线等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单位)申 2 / 10 报年度指导计划的,应当将本单位下一年度涉及掘路的建设项目计划,报其上 级行政主管部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每年11月30 日前送市道监 办。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申报年度指导计划的,应当列入市、区城市道路五 年建设规划或市建设交通委核准备案的年度项目计划。 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应当与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实施,不需要同 步实施的,应当出具5年内不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书面承诺文件。 第七条(年度指导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市道监办应当根据掘路总量控制和重要城市道路从严控制原则进行综合平衡, 编制年度指导初步计划,市建设交通委在每年的12月组织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市道监办、市市管处、各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市政工程 管理部门参加的会审会议,市建设交通委根据会审意见在每年的12月底前下达 年度指导计划。 根据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变化情况和工程建设单位建设施工的需求,每年的6 月,市建设交通委可以召开年度指导计划调整会审会议,对年度指导计划作出 调整。 年度指导计划应当优先安排综合项目工程。在没有综合项目的情况下,一个建 设项目的管线配套在同一路段一年内只能

文档评论(0)

周老师 + 关注
官方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缀百货店
IP属地浙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610132MAB0HMD538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