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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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近日,就我区行政诉讼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与区法院行政庭、区司法局座谈,以及与有关当事人交流等形式了解行政诉讼现状、存在问题,研究下步对策。 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从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分析来看。XX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X件,同比上升X%。XX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X件,同比上升X%。XX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X件,同比上升X%,XX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X件,同比下降X%。XX年-XX年,受理行政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XX年,因我区拆迁数量逐渐减少,法院收案数有所下降。 近年来,随着我区旧村改造、拆违拆临步伐的加快,涉及房屋拆迁、违法建筑拆除方面的诉讼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在拆迁和拆违拆临案件中,容易发生群体性案件。综合近三年拆迁类案件分析看,主要有以下三类: (1)涉补偿安置方案类 补偿安置方案涉及拆迁片区内被拆迁人的共同利益,且不同的片区补偿标准有时不统一,容易造成同房不同价的现象,极易引发群体性案件。此类案件涉及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牵扯人员多、范围广,化解难度大。 (2)涉补偿安置协议类 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的对被拆迁房屋补偿、被拆迁人安置的协议,是拆迁利益的最终体现。在拆迁类案件中,诉补偿安置协议的案件占拆迁类案件总数的半数以上。补偿安置协议案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要求撤销原告本人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另一种是认为他人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侵犯了其合法权利,要求撤销该协议。因拆迁工作涉及片区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群体性案件。 (3)强制拆除类 在拆迁、拆违拆临工作中,强制拆除行为时有发生,因为强制拆除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提起诉讼不可避免。在大面积的拆除过程中,极易发生群体性案件。法院对强制拆除类案件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减少了信访压力,有效化解了矛盾。 涉拆迁类案件除上述三种类型之外还有行政赔偿以及衍生出的土地行政登记、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此类案件涉及到政府主导的新小城市建设、旧城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以及强拆行为产生赔偿责任的认定、赔偿标准及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涉及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冲突,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保障群众个体利益的矛盾,涉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之间的平衡,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协调难度大,矛盾的化解周期势必更长。该类案件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带来较大挑战,也带有较大的社会稳定隐患,迫切需要行政机关引起足够重视,加大化解力度。 同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数量较多,诉求相对集中。XX年-XX年,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90件。在此类案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拆迁补偿和不动产登记。例如,XX年XX东等49原告诉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韩延东等49户居民所住的楼房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房产证,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49户居民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受理后,多次与自然资源局沟通,自然资源局主动启动程序,为原告办理登记。法院持自然资源局的相关审批文件向原告释明,49户居民表示理解并全部撤回起诉,现被告已经完成登记行为并为原告颁发了登记证书,矛盾已完全化解。除此之外,有的当事人基于政府实施的拆迁补偿行为,要求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有的认为政府不履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要求政府依法履行协议;有的认为政府不履行公开拆迁相关材料义务,要求政府履行职责等等。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中,还包括因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假冒伪劣、乱搭乱建、违法拆除等行为的查处职责,未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而引发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诉讼案件成因分析 从行政行为角度分析,引发行政诉讼的原因如下: 1、政府合同管理存在漏洞,补充协议失控增加行政成本。政府合同过度依赖对方提供的格式文本,补充协议未经法律顾问把关,对政府方权益做出较大让步形成隐性违约风险。在当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高居不下的背景下,行政协议违约成本日益增加。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区人民政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为例,虽然土地出让金返还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存在无效的嫌疑,但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将该条款认定为有效,导致政府方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 2、个别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低,监管的主动权往往被放弃。政府机关作为投资方,其自身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较少,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往往以行政管理思维代替工程管理,产生违约风险时缺乏利用合同手段实现监管主动权的法律意识。如某公司诉某政府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管理不善,双方迟迟未履行工程竣工结算,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由于政府一方已经实际使用了涉案工程,法院据此认定涉案工程已经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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