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全国规定(全国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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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全国规定 (是否扣除医疗期非正常出勤工资) 内蒙古: 扣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内高法〔2015〕193 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对月工资的理解 答: 月工资应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包括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 浙江: 扣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 》 (浙高法民一〔2014〕7 号) 十一、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包含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且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未支付正常工作工资的,经济补偿基数应如何确定?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应理解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包括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 云南: 扣除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15 年第 1 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1 月 19 日 …… 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的问题 (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应理解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包括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 北京: 不扣除 案号:( 2015) 二中民终字第 03176 号 王某虽主张冀北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请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不持异议。 关于经济补偿标准, 王某主张其工资为每月实际收入 3000 元加岗位补贴 545 元, 其虽未提交相关证据, 但考虑到出租车行业收入的特殊性, 结合北京市出租车司机自 2011 年 9 月起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 15 元的事实, 该个人所得税额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已超过 3000 元。故王某关于其运营期间月工资 3545 元的主张符合实际情况, 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王某 2012 年 3 月 19 日至 9 月 19 日期间未实际运营出租车,该期间其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应按病假工资标准计算为宜, 故对其该项诉讼请求之合理部分, 法院予以支持。 上海一中院 VS 二中院 二中院: ( 2017)沪 02 民终 3162 号 ( 不扣除获得了支持) 【案情摘要】本案当事人刘某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起休病假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医疗期满,公司按照刘某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期间月平均工资为 2,266.45 元作为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的计算基数。 【裁判要旨】原审认定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及替代通知期工资的基数为 2,266.45 元, 光福公司在原审中亦表示无异议, 本院予以确认。 一中院:( 2015)沪一中民三( 民)终字第 768 号( 扣除获得了支持) 【裁判要旨】对于王某主张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同意支付王某三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双方仅对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存在争议, 王茜主张应按终止劳动合同前其正常出勤的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15,000 元计算,××公司则主张按终止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9, 260.84 元计算。对此,法院认为,王茜要求按终止劳动合同前其正常出勤的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解除劳动合同经 济补偿金, 具有合理性, 法院予以采信。 江苏 ? 连云港: 不扣除 案号:( 2015) 连民终字第 00164 号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关于月工资如何计算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诉人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4 年 9 月 5 日期间因生病未到单位上班,故被上诉人在该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上诉人工资。经查,被上诉人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法定标准。 原审法院据此计算出上诉人在劳动合同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以此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并无不当。上诉人关于应以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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