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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计分办法
一、学校管理(14分)
1.领导水平
(2分)
(1)领导班子满意度;
(2)领导班子高级职称比例。
(1)教职工测评领导班子的满意度85%以上,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2)领导班子高级职称比例80%以上,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2.治理能力
(3分)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依法治校执行情况;
(3)领导干部履职情况。
(1)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学校的各项工作,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贯穿于专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得1分;
(2)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依法治校专项工作会议,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或约谈、未被新闻媒体曝光,得1分;
(3)学校领导干部未因履职不当而被追责问责,得1分。
3.文化育人
(2分)
(1)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2)校园宣讲活动开展情况。
(1)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体现校园文化的特色活动,得1分;
(2)每学期至少组织大国工匠、劳模、技术能手、“技术精英”讲师团等进校园宣讲2次,得1分。
4.中层干部
(2分)
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情况。
中层干部年龄大于50(含)周岁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0%,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具有专业建设经历的中层干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5.常规管理(5分)
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每学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2次。随机抽查以“三项管理规范”为依据,取2次抽查结果的平均分,5分,全市排序赋分。
二、人才培养(18分)
6.立德树人(4分)
(1)在校生巩固率;
(2)学校领导主动参与思政课教学情况;
(3)课程思政、“三全育人”推进落实情况;
(4)“五育并举”落实情况。
(1)巩固率(巩固率=上年度10月1日在校生人数/本年度6月30日在校生人数*100%)95%以上,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2)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政课,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听2节思政课,得1分,未达到酌情减分;
(3)学校提供课程思政、“三全育人”推进落实情况及成效材料,1分,综合评价赋分。
(4)“五育并举”相关课程开设、主题活动开展正常,1分,综合评价赋分。
7.生源质量(3分)
当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及生源质量情况。
当年度招生计划100%完成,得2分,达不到酌情减分。生源质量较上年度有提升,得1分,无提升不得分。
8.技术技能(3分)
(1)“1+X”证书专业覆盖率;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
(3)第二证书获取率。
(1)“1+X”证书专业覆盖率(“1+X”证书试点专业数/全校总专业数)达90%以上,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2)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1+X”)获取率在80%以上,1分,全市排序赋分;
(3)第二证书(学生获得本专业外的证书)获取率,1分,全市排序赋分。
9.贯通培养(2分)
领航学校举办“3+4”“5+2”等情况;其他学校举办“3+3”“4+2”等情况;部分学校举办对口单招情况。
领航学校至少举办“3+4”或“5+2”项目1个,得1分,转段率在95%以上,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其他学校至少举办“3+3”“4+2”项目1个,得1分,项目运行情况良好,1分,综合评价赋分;举办对口单招班的学校,对口高考当年本科达线率在45%以上,得2分。该指标总分2分,不累计。
10.人才质量(6分)
(1)上年度毕业生常州本地就业率;
(2)上年度毕业生在常就业人数;
(3)学业水平考试通过率;
(4)近三年,毕业生创业情况;
(5)在校生创业情况。
(1)上年度毕业生(实际就业,不含升学)常州本地就业率(以缴纳社保为准)90%以上,得3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2)上年度毕业生在常就业人数(含升学、出国等)不少于入学时常州籍人数,得1分;
(3)学业水平考试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1分,达不到酌情减分;
(4)毕业生创业人数/毕业生数*100%,0.5分,全市排序赋分;
(5)在校生创业人数/在校生人数*100%,0.5分,全市排序赋分。
三、产教融合(13分)
11.校企合作(6分)
(1)校企合作学生培养情况;
(2)订单班、现代学徒制情况;
(3)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情况;
(4)专业教师进企业实践情况。
(1)订单培养、学徒培养、合作企业(含事业单位等)接收实习学生数/在校生总数*100%,2分,全市排序赋分;
(2)领航、示范学校有3个以上订单班或现代学徒制项目,其余学校有1个以上,达到得2分;
(3)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省级以上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1分/本,国家级规划教材2分/本。学校累计积分/专业数*100%,1分,全市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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