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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 (县) 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
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 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 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是否受过停止
设立人姓名 执业年限 执业以上处罚 设立人姓名 执业年限
是否受过停止执业以上处罚
XX XX XX XX
设立人
设立人姓名 执业年限 是否受过停止
执业以上处罚
设立人姓名 执业年限 是否受过停止
执业以上处罚
设立人姓名 执业年限
是否受过停止
执业以上处罚 设立人姓名 执业年限
是否受过停止执业以上处罚
拟设立律师事务所性质
①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②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③个人律师事务所
(三选一划 )
拟设立律师事务所住所地
天津市 XX区 X道 X路 X号
住所面积
X平方米
拟设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XX
律师事务所准备检索的名称
序号
中 文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1
XX律师事务所
XX
2
XX律师事务所
XX
3
4
5
区县司法局审查意
见 公 章
X 年 X月 X日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 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 (见附件 2)
4、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见附件 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见附件 4)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或律师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
粘贴。
附件 1: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中文名称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
XX
设立人
XX
负责人
XX
住所地址 天津市 XX区 X道 X路 X号(租、自置、其他)
邮 编 XX 电 话 XX
我作为本所负责人郑重承诺:设立律师事务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保证律师事务所审核设立后,切实履行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
负责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的对所内律师和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人承 和执业纪律教育,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律师事务所《章程》及相诺 关制度处理本所违纪违规人员。
负责人: XX X年 X月 X日
区县司法局审
查意 公 章
见 X年 X月 X日
市司法局
审核 公 章
意见
X 年 X月 X日
备注
附件 2: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备注:(1)设立合伙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律师事务所章程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律师事务所章程落款要求全体合伙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附件 3: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经历等;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4、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5、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
6、合伙人会议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7、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8、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9、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备注:(1)合伙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 2)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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