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 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二条 服务环节:水稻种植全程社会化服务各环节包含 深耕机整、水稻育插秧、统防统治(仅限无人机植保)、机 收、秸秆打捆离田、烘干。服务组织可根据自身能力,选择 开展全程托管服务或半托管服务,开展半托管服务可以选择 全程服务中的某几个环节或某一环节(对技术成熟的深耕机 整、机收等单一环节服务逐步取消补助)进行。 第三条 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项目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 的比例不超过 30%,水稻单季作物各环节亩均补助总额不超 过 100 元。项目资金主要补助给服务组织和被服务对象(即 小农户与规模农户),原则上按照 4:6 比例分配。单个规模 农户享受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逐年降低。 第四条 补助资金支出范围:补助给服务组织的项目资 金中 60%原则上用于提升服务能力, 用于购置农业作业机械、 — 1 — 农机维修和机库棚建设等方面; 40%用于其他支出, 如材料、 农资、燃料、力资、宣传培训、完善制度等支出。 第五条 服务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配备专 (兼) 职会计人员,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 社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民主理财。 第六条 补助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1.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作业服务后,填制作业 登记表,根据作业登记表汇总填制服务组织补助资金申请表 和被服务对象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表,分别报所在村委 会、镇政府审核、盖章后,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盖章。 2. 经县农业农村局签署意见后报送县财政局审核,拨付 项目资金。服务组织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服务组织 账户;被服务对象(农户)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 通”直接发放。 第七条 建立督查制度。 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相 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群众满意度、服 务收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项目服务区域所在地镇政府牵头, 充分发挥就近 监督管理的优势,组织镇财政、农经、农技、农机等相关机 — 2 — 构参加,监督全程社会化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服务组织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 挪用、 套取、 骗取补 助资金,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 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相关责任主体 5 年内不得申请和实 施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并依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 3 —

文档评论(0)

138****591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李**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