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米聚氨酯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年产10万米聚氨酯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 年产 10 万米聚氨酯软管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德州鑫茂塑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9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PAGE PAGE 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米聚氨酯软管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鑫茂塑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春菊 联系人 刘春菊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时集镇翟西村北 400 米处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2534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时集镇翟西村北 400 米处 立项审批部门 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文号 2020-371422-29-03-105 170 建设性质 迁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2 塑料管、板、型 材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6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20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德州鑫茂塑业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米聚氨酯软管项目,原项目位于宁津县津城街道办事处谢集社区,租赁宁津县宁津镇谢集远航创业园院内车间一栋, 面积约为 500 ㎡,原项目于 2018 年 11 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现 状评价。2018 年 12 月 9 日,宁津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了批复【宁环报告表(2018)349 号】,由于租赁合同到期,德州鑫茂塑业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米聚氨酯软管项目,搬迁至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时集镇 翟西村北 400 米处,租赁闲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 1000 ㎡,劳动定员 9 人, 生产设备包括烘干机、挤塑机等。项目采用备料、烘干、挤出、成型工艺生产塑料软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聚氨酯软管 10 万米。实行一班工作制,每 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拟于 2020 年 10 月建成投产。 根据《时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见附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17年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 2018.4.28),本项目属“47 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德州鑫茂塑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我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所用设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内,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020-371422-29-03-105170),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宁津县境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仅一处,名称为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5。 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

文档评论(0)

zhanglaif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张来法,1962年生人,山东农业大学农业教育本科学历,嘉祥县农业局农业经济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济宁市十大科技精英、市百名优秀科技特派员、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县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称号。共获市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15项,核心期刊发表科技论文46篇。

认证主体张**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