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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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务员法》;一、《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和体系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和体系;2、立法宗旨: 总则明确表述: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对公务员的保障: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3、立法体系: 全法共十八章,共有一百零七条。分为三大板块: 总则、具体管理条文、附则。 原《暂行条例》也分为十八章,共有八十八条。因 此增删了十九条。不仅是条目上的增删,更体现在内容 上涵盖面更广,更细化,更容易操作。(还要继续出台 实施方案和若干实施细则) 中发[2006]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务 员法》的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包括了五个实施细则:如 《公务员登记》、《关于职务、级别的确定》、《关于 在综合管理类设置非领导职务的实施细则》等。;4、立法条目 具体条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字字珠玑,句句珍爱。起到了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国家人事部为此专门解释:“我国实行统一的《公务员法》,公务员没有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分。‘国家公务员’这一法律概念今后将被‘公务员’替代。以后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正式场合,均使用‘公务员’这一新的法律概念。”;三、关于《公务员法》的继承;3、并重的原则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 原则。(第六条) 这是最佳思路,对公务员的管理既要坚持监督约 束的机制,又要运用激励保障的机制,两者并重, 相辅而行。 ;4、名称的继承(名称就是称谓) 首先,公务员不是勤务员。 从《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称谓就是公务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因此要具有 “员”的意识。公务员虽然有领导职务序列和非领导 职务序列,但都是公务员。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 的。不是主与仆的关系。(不是分封制、也不是世袭 制;绝不是恩赐制、更不是分肥制。) 其次,公务员没有贵贱之分。 第三,公务员要具有公民社会的意识,公民社会就 是法治社会,说到底就是宪政。;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专门举行学习《公务员法》讲座,温总理主持学习讲座并发表讲话。他强调指出:“ 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各级政府和全体公务员都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公务员法》,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批评政府,政府不敢松懈,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政息人亡。” “隆中对”与“窑洞对”;温总理“记者对”;二、关于《公务员法》的创新;公务员的范围;3、 《公务员法》的新界定——从“从事工作的性质”的角度作划分: (1)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同时符合这三条标准列为公务员) (2)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各级政协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有《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进行管理,属于国家司法机关)(七大类人员,总数约为640万人)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人员:72万; 人大各级机关人员:12.5 万; ; 各级行政机关人员:499.6万; 各级政协机关人员:6万; 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人员:45 .9万 ; 民主党派机关人员:0.9万; 总数为636.9万。 ;(3)参照管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第一百零六条) 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政府系统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及海监、渔政、船舶检验、标准化管理等事业单位。 党委系统担负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党史研究室;干部培训中心等。 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管理上历来属于干部范畴,仍按现行做法,对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诸如有工、青、妇、文联、科协等。(关于参照管理,中央将另作规定) 全国平均每46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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