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标准章程.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四季星城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四季星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特制订四季星城业主委员会章程(下称“本章程”)。 第二条 四季星城业主委员会(下称“本委员会”)是四季星城业主大会实施机构,本委员会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推行业主大会给予对四季星城物业实施自治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正当权益,保障物业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秩序,努力创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友好居住小区。 第四条? 物业服务区域基础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四季星城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名称:四季星城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四季星城物业办公室 二、物业类型:?商住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本委员会自业主大会选举委员产生后由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部门登记立案之日起成立。法律法规另行要求,从其要求。 第六条 本委员会组成 设委员5-7名(其中得票少2名为候补),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施秘书1名、委员2名。主任、副主任、实施秘书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本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物业小区政策宣传及业主正确教育引导工作; (二)督查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三)立即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意见和提议;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合理化意见和提议,主动有效给处理; (四)监督和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推行物业服务协议; (五)监督本小区管理规约实施;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遵守相关约定立即阻止并纠正; (六)拟订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四季星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季星城管理规约》、《四季星城业主委员会章程》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或上门签字决定); (八)拟订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九)拟订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拟订专题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一)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纠纷; (十二)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等使用情况; (十三)主动配合辖区居民委员会依法推行自治管理职责,听取居民委员会提议,并接收其监督指导; (十四)配合公安机关、小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维护物业小区社会治安工作; 第八条 本委员会做出决定,不得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决定。 本委员会接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监督、指导。 第三章 委员及职责 第九条 本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首先由业主自荐,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审核资格后在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成为正式候选人,委员经业主大会在候选人中投票选举产生,符合区域委员名额分配条件下,得票多者当选。业主也可投票给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符合本章程要求条件其它业主。 本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届满重选,委员可连选连任,但标准上任期不超出三届。 本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业主委员会负责,在当届期满前30天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报名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经过业主大会投票选举,因差额落选人员,可作为本委员会委员候补人选,在本委员会委员因故缺额时,经本委员会提名、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第十条 按产权份额和代表性相结合标准,委员名额分配应符合下列标准: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业主; (二)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第十二条 主任、副主任、实施秘书、委员职责: 本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经业主大会、委员会授权其它职责。 本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一)帮助主任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帮助主任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在主任授权后能够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经业主大会、委员会授权其它职责。 实施秘书职责 帮助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拟制或受权公布业主委员会会议纪要。实施业主委员会相关决议。 帮助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拟制或受权公布业主委员会会议纪要。 帮助业主委员会搜集和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意见和提议。 立即正确地传达信息。当好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使者和桥梁纽带。 委员职责: (一)参与委员会召开会议和组织活动; (二)审议会议议案和汇报; (三)参与委员会决议;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和提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提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文档评论(0)

159****174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徐**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